通道加宽了 冤家和好了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妥善执行一起“路权”纠纷案件
2008-04-18 09:40: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马强
  近日,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送法下乡、积极邀请村社干部参与执行协调的办案方式,成功地化解和执行了一起为通行问题争执三年之久的相邻权纠纷案件。当争执双方握手言和的时候,执行现场响起了法院执行干警、村社干部、旁听群众的热烈掌声。

  原来,争执双方是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燕岗村3组的余淑清和童银松,而且余淑清的住房紧挨着童银松的耕地,其间有一条长约50米的通道,是余淑清回家时的必经之道。

  但是,2005年以来,余淑清发现:这条原来宽约2米、可以通行三轮车的通道,一年一年地变得窄小了,一些地方竟然不到2尺宽了!余淑清还发现:这种变化是童银松一年一年地损毁该通道、扩大其耕地面积造成的。

  为了捍卫自己正常通行的“路权”,余淑清找到童银松要求其恢复原状。没有想到,童银松居然断然拒绝:“这条路原来就很窄小!后来可以通行三轮车,也是因为你余淑清侵占了我的耕地面积,私自加宽通道。”

  这真是针尖对麦芒。无奈之下,2007年12月,余淑清向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余淑清可对争议通道的路基加宽至1.4米;余淑清补偿给童银松经济损失300元。

  2008年2月,判决生效以后,余淑清便开始自行对争议通道的路基进行加宽,但却遭到了童银松及其家人的极力阻挠。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以来,双方争吵不休、纷争不断。为了发泄自己败诉的不满,童银松甚至将牛屎悄悄堆放到余淑清的住房旁边!

  看来,一起普通的民间纠纷随时都有矛盾激化的可能。2008年3月初,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为了确保“案结事了”,防止矛盾激化,彻底化解纠纷,便及时引导余淑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随后,法院执行干警制定出了一套稳妥周密的执行方案。

  2008年4月15日,春雨绵绵。一大早,法院执行干警一行五人,冒雨来到了争议通道的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协调。当天,法院还主动邀请了当地的五、六名村社干部参与执行协调工作,闻讯前来协调会旁听的群众也有十余名。

  协调会上,法院执行干警首先耐心细致的向童银松、余淑清讲道理、讲法律,让双方再次明白了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希望双方要互谅互让,要明白“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然后,对于余淑清自己至今也未能按判决书的规定履行其补偿童银松经济损失300元的义务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接着,又明确指出了童银松阻挠余淑清加宽路基、在余淑清的住房旁边堆放牛屎等做法的违法性和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这时,应邀的五、六名村社干部也分头给双方做工作,督促他们要团结相处、依法办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临近中午,在大家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大家的掌声中,一对冤家的双手终于握在了一起。

  当天下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监督下,按照判决书的规定,余淑清补偿给了童银松经济损失300元,并将争议通道的路基加宽到了1.4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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