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海龙王”拖欠96名员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2008-04-16 15:37:53
     中国法院网讯 (杨莉 李佳扬 赖陈)  4月11日上午,又有10多名泸州"海龙王"戏水休闲浴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泸州海龙王)员工到四川省江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泸州海龙王拖欠96位员工工资一案已于2008年4月10日全部执行到位,但仍有近20名员工未与法院取得联系,尚未到法院执行局领取被拖欠的工资。

  2007年7月21日,泸州海龙王出现状况,几十名员工担心领不到工资,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后,江阳区法院按照市区相关领导的部署,及时介入"泸州海龙王"事件,认真给当事人做好涉诉的相关解释和立案工作,安抚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调查,2004年8月,成都海龙王温泉浴场有限责任公司入住泸州,成立了泸州海龙王。泸州海龙王成立后,一度红红火火。但到了2007年5月,泸州海龙王却开始出现非正常情况,一些贵重物品被一件一件地搬出了经营场所。到了7月20日,这一天是给员工发工资的最后一日,但是泸州海龙王却拿不出一分钱来支付员工的工资。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形,成都总店却没有一人出来做解释。当得知总店的人在撤离时,泸州海龙王几十名员工慌了,因为工资加上押金,他们有约20万元钱在泸州海龙王的手上未领到。

  得到消息后,江阳区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及时介入引导和帮助。其间,江阳区法院还紧急启动该院应急预案,并经研究后确定松鹤商城起诉成都“海龙王”及泸州“海龙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继续审理,员工工资问题由员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法院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以避免财产流失。

  2007年7月25日上午,泸州海龙王员工在江阳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完成了申请仲裁保全的相应手续,下午,将该保全申请移送江阳区法院办理。7月26日下午,江阳区法院将泸州海龙王员工诉讼代表和泸州松鹤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鹤商场)的人员通知到庭了解情况后,向申请人送达了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并向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促成其依法律程序主张权利,避免因盲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7日上午8时30分,江阳区法院有关人员来到泸州海龙王经营场所,对其财产进行清点查封后,将查封财产交由松鹤商场保管,并将此前已查封交由泸州海龙王保管的财产一并移交松鹤商场保管,妥善地完成了泸州海龙王被查封财产的安全保管工作,较好地稳定了员工情绪。

  7月27日,涂某等96名员工将泸州海龙王诉到江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泸州海龙王支付其从去年6月1日到7月20日50天的未发工资,同时退还违法收取的押金,补办各项社会保险。同年8月21日,江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并作出仲裁调解书,由泸州海龙王补发涂某等96名员工的工资、退还所扣押金;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

  由于江阳区法院的及时介入,泸州海龙王96名员工的工资问题通过仲裁得到处理,进入诉讼的案件只有泸州松鹤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诉成都“海龙王”及泸州“海龙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江阳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分别对各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泸州松鹤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海龙王”以及泸州“海龙王”达成和解协议,由泸州松鹤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泸州“海龙王”96名员工的工资。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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