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执结73名农民工工资案
2008-04-10 14:17:06
     中国法院网讯 (李献民)  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经过数日连续奋战终于顺利执结一起73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日前,被拖欠工资的夏某等73名农民工高高兴兴的从法院领取了全部执行回来的工资款13万余元。

  夏某等73名农民工于2005年春季至2006年9月多次为曹某在山西清徐县承包的工程施工,后经结算,曹某共欠夏某等人工资款130189元,可是,曹某不但没有付给欠款,反而于2006年底又到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继续承包工程。无奈,夏某等73名农民工一纸诉状将曹某告上法庭。该案经过诉讼,夏邑县人民法院判决曹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天内付给夏某等73名农民工工资款130189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没有履行义务,2007年9月夏某等73名农民工申请夏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考虑到73名农民工的艰难生活现状以及案件如不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及时赴江苏睢宁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传票,主动联系曹某,向其讲解有关政策,反复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在睢宁邮政局查询了曹某存款的有关情况,但曹某帐户上仅有101.74元。后,法官又赴山西清徐查到了曹某住的别墅及开的轿车,但别墅、轿车又是别人的名字办理的,执行情况面临困境。

  经过院领导认真研究,执行人员又四赴睢宁查找新的执行线索,最终了解到曹某对江苏省徐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向此公司送达了履行到期债权的通知书。但该公司接到通知后,并没有主动向法院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员从公司名誉和社会影响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向该公司致函,并向公司副总张某发短信数十条,打电话三十多次,由张某权衡利弊。同时法官又赴徐州与张某面对面多次沟通,讲法析理,阐述利害关系,最后张某终于同意履行到期债务。至此,一起极易引发当事人群体上访的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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