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便民联系卡到温馨提示牌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司法便民纪略
2008-04-08 13:37: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国清 陈群安 彭振林 关克贤
近日,记者来到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总口法庭了解到这样一件事,4年前总口农场50岁的廖先辉在经营汽配件中,赊货给个体修理户张平,至去年底,张平共欠货款1100多元,廖多次催要无果,庭长吴林森听完情况后告诉他:“你的货款不多,打官司不划算,建议接受调解。”
老廖拿到钱后高兴地说:“4年多收不回的货款,法官十几天就帮助解决了,一分钱诉讼费也没花。”
据潜江法院院长涂新武介绍,诉讼调解是该院近年来极力主导的一种结案方式,对化解涉讼纠纷起着重要作用。记者还得知,该院立案大厅和6个中心法庭都挂有一块温馨提示牌:“在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因为人民调解可以简化程序,节省成本,有可能更好、更快地实现您的权利。”这是该既2006年施行便民联系卡后,又推出为民、便民、利民一新举措。
便民联系卡
2006年初,一张正面是庄严肃穆的国徽下,醒目地印制着法庭的办公电话和全庭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背面是详细地写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约法三章》的卡片,首先在潜江法院的泽口人民法庭发放,随后该院其他5个人民法庭也紧跟着开始。
这张样式普通的名片式联系卡,是该院推出的一项便民新举措。通过这一张小小的便民联系卡,让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能够通过方便快捷的途径传递到法庭,使法庭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群众通过电话就可以随时查询案件情况,预约来访时间;当事人之间发生新的矛盾,只要一个电话,法庭的法官们都会尽职尽责地前去把事情处理好,把新出现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泽口法庭发放联系卡的当天中午,就接到当事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原来那天上午,泽口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通过数小时的开庭,这件矛盾冲突较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以双方达成调解离婚协议而划上了满意的句号。然而,当主审法官下班刚端起饭碗,他的手机便急促地响了起来。电话是案件原告方代理人打来的,称原告在庭审结束回到家中后,便遭到被告亲友的围攻与谩骂,原告的亲友也纷纷赶到现场,情势十分混乱,矛盾一触即发,请法庭速派人前去帮忙处理。接完电话,主审法官马上向庭长王立汇报情况,随后全庭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在问清楚纠纷起因的前提下,分头给原、被告和其亲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导,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情绪逐渐稳定,并各自散去。他们又接着给原、被告进一步做工作,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各自存在的过错,保证不会再发生纠纷了,法庭的人员才离开。这时已经到了下午上班时间。潜江市竹根滩镇九村85岁的老人孙代镐,因儿子不赡养,自己行动不方便,于是按联系卡上的联系方式将电话打给庭长,要起诉儿子。庭长马上和副庭长去处理此事。通过一番情与法的细心工作,老人的儿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示会尽心尽职赡养父亲,直至老人百年归山。
一张便民联系卡,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落到了实处,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的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让案件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它架起了基层法庭与辖区群众的“连心桥”,贴近了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温馨提示牌
在潜江法院的立案大厅和6个人民法庭,都挂有一块温馨提示牌:“在您提出诉讼之前,建议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因为人民调解可以简化程序,节省成本,有可能更好、更快地实现您的权利。”该院院长涂新武说:“在人民法庭推行联系卡,是我院推出便民的举措,效果很好。但现在基层法院面对的很多纠纷都不是很大,如果立案,不仅让当事人感到诉累,而且增加了司法成本,效果还不一定好。怎么办?我认为关键是我们要转变司法理念,倡导多元化解决纠纷。”
近两年来,该院面对民事案件增多,自身审判力量有限,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加大的状况,大胆将诉讼环节向前延伸,要求法官走出审判庭,将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对接,努力为当事人寻求最快捷、最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从源头上缓解民事审判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并通过与各镇、场、办事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与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行业协会等基层民调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进入法院诉讼环节之前,促进多元化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建立。
同时,该院还从自身挖潜上做文章,采取分流疏导、亲友和邻居协助、特邀调解和巡回调解等多种形式,对民事案件分门别类进行调处,尽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在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颁布实施、诉讼“门槛”大幅降低的情况下,该院民事案件收案总数不升反降,由2006年的1288件减少到2007年的1151件;所审结的1113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732件,占结案总数的68.22%(法庭案件调撤率为77.4%)。多元化解决纠纷,成为和谐社会的“减压阀”。
老廖拿到钱后高兴地说:“4年多收不回的货款,法官十几天就帮助解决了,一分钱诉讼费也没花。”
据潜江法院院长涂新武介绍,诉讼调解是该院近年来极力主导的一种结案方式,对化解涉讼纠纷起着重要作用。记者还得知,该院立案大厅和6个中心法庭都挂有一块温馨提示牌:“在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因为人民调解可以简化程序,节省成本,有可能更好、更快地实现您的权利。”这是该既2006年施行便民联系卡后,又推出为民、便民、利民一新举措。
便民联系卡
2006年初,一张正面是庄严肃穆的国徽下,醒目地印制着法庭的办公电话和全庭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背面是详细地写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约法三章》的卡片,首先在潜江法院的泽口人民法庭发放,随后该院其他5个人民法庭也紧跟着开始。
这张样式普通的名片式联系卡,是该院推出的一项便民新举措。通过这一张小小的便民联系卡,让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能够通过方便快捷的途径传递到法庭,使法庭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群众通过电话就可以随时查询案件情况,预约来访时间;当事人之间发生新的矛盾,只要一个电话,法庭的法官们都会尽职尽责地前去把事情处理好,把新出现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泽口法庭发放联系卡的当天中午,就接到当事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原来那天上午,泽口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通过数小时的开庭,这件矛盾冲突较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以双方达成调解离婚协议而划上了满意的句号。然而,当主审法官下班刚端起饭碗,他的手机便急促地响了起来。电话是案件原告方代理人打来的,称原告在庭审结束回到家中后,便遭到被告亲友的围攻与谩骂,原告的亲友也纷纷赶到现场,情势十分混乱,矛盾一触即发,请法庭速派人前去帮忙处理。接完电话,主审法官马上向庭长王立汇报情况,随后全庭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在问清楚纠纷起因的前提下,分头给原、被告和其亲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导,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情绪逐渐稳定,并各自散去。他们又接着给原、被告进一步做工作,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各自存在的过错,保证不会再发生纠纷了,法庭的人员才离开。这时已经到了下午上班时间。潜江市竹根滩镇九村85岁的老人孙代镐,因儿子不赡养,自己行动不方便,于是按联系卡上的联系方式将电话打给庭长,要起诉儿子。庭长马上和副庭长去处理此事。通过一番情与法的细心工作,老人的儿子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示会尽心尽职赡养父亲,直至老人百年归山。
一张便民联系卡,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落到了实处,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的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让案件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它架起了基层法庭与辖区群众的“连心桥”,贴近了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温馨提示牌
在潜江法院的立案大厅和6个人民法庭,都挂有一块温馨提示牌:“在您提出诉讼之前,建议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因为人民调解可以简化程序,节省成本,有可能更好、更快地实现您的权利。”该院院长涂新武说:“在人民法庭推行联系卡,是我院推出便民的举措,效果很好。但现在基层法院面对的很多纠纷都不是很大,如果立案,不仅让当事人感到诉累,而且增加了司法成本,效果还不一定好。怎么办?我认为关键是我们要转变司法理念,倡导多元化解决纠纷。”
近两年来,该院面对民事案件增多,自身审判力量有限,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加大的状况,大胆将诉讼环节向前延伸,要求法官走出审判庭,将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对接,努力为当事人寻求最快捷、最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从源头上缓解民事审判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并通过与各镇、场、办事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与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行业协会等基层民调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进入法院诉讼环节之前,促进多元化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建立。
同时,该院还从自身挖潜上做文章,采取分流疏导、亲友和邻居协助、特邀调解和巡回调解等多种形式,对民事案件分门别类进行调处,尽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在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颁布实施、诉讼“门槛”大幅降低的情况下,该院民事案件收案总数不升反降,由2006年的1288件减少到2007年的1151件;所审结的1113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732件,占结案总数的68.22%(法庭案件调撤率为77.4%)。多元化解决纠纷,成为和谐社会的“减压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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