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和解执结千万元大案 173名职工获妥善安置
2008-03-28 15:57:30
中国法院网讯 (马丽 刘育颖 隋得民) 近日,在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执二庭法官的主持下,临清市青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临清市植物油厂正式达成和解协议,—起涉及职工173人,标的额近千万元的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2007年9月,临清市青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临清市植物油厂抵押财产偿还欠款979万元及利息一案,按照法定程序进入评估拍卖阶段。在此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临清市植物油厂已停产近8年,企业面临破产边缘,不仅173名职工的生活费无力发放,就连职工的入股集资款l00多万元也无力偿还。此案若强制执行,拍卖油厂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以抵偿债务,对该厂将是毁灭性打击,全厂l73名职工将陷入衣食无着的境地。
考虑到这些情况,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将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民生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次协调,终于促使双方实现和解。根据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抵押的财产按照评估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放弃债权。同时申请执行人负责妥善安置被执行人的职工,并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退还集资款。至此,这起标的额逾千万元的执行大案,终于和解执结。
2007年9月,临清市青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临清市植物油厂抵押财产偿还欠款979万元及利息一案,按照法定程序进入评估拍卖阶段。在此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临清市植物油厂已停产近8年,企业面临破产边缘,不仅173名职工的生活费无力发放,就连职工的入股集资款l00多万元也无力偿还。此案若强制执行,拍卖油厂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以抵偿债务,对该厂将是毁灭性打击,全厂l73名职工将陷入衣食无着的境地。
考虑到这些情况,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将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民生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多次协调,终于促使双方实现和解。根据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抵押的财产按照评估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放弃债权。同时申请执行人负责妥善安置被执行人的职工,并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退还集资款。至此,这起标的额逾千万元的执行大案,终于和解执结。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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