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坚持不懈 少年审判结硕果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维权帮教工作纪实
2008-03-20 16:02: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鹏
1987年,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设立专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1994年8月,云龙法院经省高院批准在全市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庭”)。二十年来,斗转星移,时光如梭,云龙法院在突出“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审判特色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积极改革,执着追求,坚持不懈,已摸索出一条适合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少年审判和维权帮教之路,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使一个个幼小的心灵从迷茫中走出来,勇敢地面对今后的人生。
富有特色的庭审教育,使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少年庭的法官们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生理发育的特点,在特色审判上做文章,推出“审前重查、审中重教、审后重帮”的工作流程,其中又将重点放在庭审教育环节,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关注成效”。
她叫郭小雨(化名),2006年,年仅17岁的她是洛阳市某师范学校学生,由于感到学习压力较太大,便独自来到徐州一茶社打工。因受贪财图利思想的驱使,盗窃老板金手镯等物,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在开庭前,她的母亲来到法院拿出了一封在家里给女儿写的信,信中倾述了作为一名母亲对女儿走上犯罪道路的自责和对女儿深深的思念之情。法官看见这封信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道具”,可为教育时运用。于是在法庭教育阶段,法官动情地向郭某某读了这封信。郭小雨看着身旁的父母,望着法庭出示的信,忏悔之心溢于言表,失声痛哭,当庭表示要吸取这次失足的教训,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郭小雨在被判处缓刑后,她在一封思想汇报信中写道:“法官阿姨你好:今年暑假期间,妈妈安排我到偏远贫困的滦川县阳道沟村去体验生活,和村民一起劳动。看着他们破旧的房子和简陋的窝棚,我简直不敢与自己所居住的繁华闹市联系在一起……和叔叔阿姨一起下地干活, 我体会到农活的辛苦; 吃着简单的饭菜, 想到自己曾经的奢侈, 心里无比的内疚的后悔……我曾因一时的邪念触犯法律, 但我没有被社会所遗弃, 我要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品德来报答所有关心我的人, 用实际行动和汗水来洗涮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恶。”
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也是一门艺术,朱军主持的《艺术人生》为什么能成功,因为他是用“真心”与被采访者交流。同样,面对一个个各具特点的未成年被告人,只要用真情对待他们,怎么能不触动他们的灵魂深处?
从阴影中走出,他在事业上崭露头角
对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云龙法院不断创新帮教工作形式,巩固帮教工作效果。2003年1月,云龙法院组织部分缓刑犯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看望“全国法院模范”、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法官妈妈”尚秀云同志; 2005年在清明前夕,组织缓刑少年犯到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扫墓; 2006年值中秋佳节前,组织缓刑少年犯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这些活动增强了他们告别过去、勇敢面对未来的信心和勇气。在后来的两次活动中,都能看到一个帅气男孩夏夏(化名)的身影。
夏夏今年已经21岁了,是个非常帅气的大男孩。三年前,不满18岁的夏夏还是徐州市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后,一时冲动将对方头部打伤。案发后夏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决宣告后,法官通过给学校领导做工作,他继续留校学习。夏夏格外珍惜继续学习的机会。经过他的刻苦和努力,毕业后他顺利地考取了徐州某大专院校。大专毕业后,夏夏一连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太顺利,他开始感到前途的灰暗。多次碰壁后,他来到熟人介绍的由几个研究生开办的一个室内装潢设计工作室内实习,期间他学习了软件应用和室内装潢设计基本知识,实习几个月后,他在实习单位的推荐下进入一装潢公司做设计师。由于基础不是太好加上没有实践经验,一开始夏夏感到难度很大,但他凭着自己年轻、接受新的事物较快的优势,加上他虚心好学,周围同志的热心帮助,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和工作。现在他能自己独挡一面,从一开始接触客户、根据他们的爱好提供房屋装潢的意见、制作电脑装潢设计效果图、参与施工全过程他都驾轻就熟。现在的他感到生活很充实,能够用自己的所学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并靠自己的能力生活,他感到很满足。
坚持全面维权 使罪犯子女解开心头顾虑
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是少年审判工作者的任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注罪犯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同样是云龙法院全面维权工作的一部分。云龙法院自2006年建立全面维权工作机构,形成了“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工作格局。
去年11月份的一天上午,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到少年庭说要找丁法官,问她有什么事,但她执意要等丁法官来再说。10点多钟,丁法官开庭回来了,经过询问,得知她叫燕燕(化名),是丁法官最近审理的抢劫案件的被告人陈某某的女儿。燕燕说,在她的心目中,父亲一直是个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凭借开出租车从事客运服务,一定是受了坏人的欺骗和利用才做了错事,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抢劫犯”这三个字与父亲联系起来,希望法院能够查清事实,不能冤枉了好人。燕燕还说,自己目前正在我市某中学上高三,明年面临高考,由于父亲的犯罪,让自己和母亲伤透了心,母女俩的生活已经被彻底摧毁。丁法官告诉她其父亲实施抢劫犯罪的事实很清楚,既有他本人的供述,也有同案人和被害人的证言能够证实,作为他的女儿想为自己的父亲开脱罪责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这时,法官们敏感地意识到,如果不做好罪犯子女的思想工作,案件一判了之,势必会影响到这个女孩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甚至会给她一生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
谈着谈着,时间将近中午12点了,法官带燕燕到食堂吃了饭,她又匆匆赶回学校。燕燕虽然走了,但觉得她的心结还没有完全解开,回到学校后她能释然吗?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吗?法官们放心不下。恰巧她父亲的案件下午要宣判,如果在下午宣判后将陈某某带到法院让他和燕燕母女见面,当面解开燕燕心中的顾虑是不是更好?
下午4时多,在法官精心安排下,燕燕一家人在法院相聚了。一家三口抱头痛哭,燕燕在法官面前哭着仍为自己的父亲开脱罪责,希望法院不要冤枉好人。法官们又耐心地向她解释,一定要相信法院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她父亲作出的公正判决,而且判决也已考虑到其父亲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已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告诫燕燕要理解法院的工作,不能一味地坚持自己片面的想法。同时对陈某某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指责,正是由于他的犯罪行为才给燕燕母女带来了伤害,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的灾难。陈某某对法院安排他们家人团聚表达了感激之情。他表示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意见,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他劝说燕燕要勇敢地面对父亲犯罪的事实,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并鼓励燕燕振奋精神,好好学习,母女俩要好好生活,自己在劳改场所也会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早日与她们母女团聚。在法官和父亲的劝说下,燕燕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了。一家三口互相勉励,互相嘱咐,盼望着早日团聚,一家人能幸福地生活。看到此种情景,法官的心放下了许多。
遇到象燕燕这样对亲人的犯罪行为不能理解的罪犯子女,只有对他们给予充分的关注,化解他们心中的疑虑,才能最大限度地不让他们因家人的犯罪而带来沉重的思想包袱,让他们好好地生活和学习;同时,才能让他们的亲人安心改造,维护他们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犯了罪的青少年犹如晶莹剔透的玉石,去除了瑕疵,他们仍然是可以雕琢的好玉。”法官的工作就是对他们进行雕琢的过程。通过审判过程中的教育和感化,通过宣判后耐心细致的跟踪帮教,让他们重新回归学校接受教育,或回归社会成为自实其力、服务社会的人。这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宗旨所在。二十年来坚持不懈的付出换来了丰硕的回报。云龙法院于 200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富有特色的庭审教育,使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少年庭的法官们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生理发育的特点,在特色审判上做文章,推出“审前重查、审中重教、审后重帮”的工作流程,其中又将重点放在庭审教育环节,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关注成效”。
她叫郭小雨(化名),2006年,年仅17岁的她是洛阳市某师范学校学生,由于感到学习压力较太大,便独自来到徐州一茶社打工。因受贪财图利思想的驱使,盗窃老板金手镯等物,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在开庭前,她的母亲来到法院拿出了一封在家里给女儿写的信,信中倾述了作为一名母亲对女儿走上犯罪道路的自责和对女儿深深的思念之情。法官看见这封信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道具”,可为教育时运用。于是在法庭教育阶段,法官动情地向郭某某读了这封信。郭小雨看着身旁的父母,望着法庭出示的信,忏悔之心溢于言表,失声痛哭,当庭表示要吸取这次失足的教训,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郭小雨在被判处缓刑后,她在一封思想汇报信中写道:“法官阿姨你好:今年暑假期间,妈妈安排我到偏远贫困的滦川县阳道沟村去体验生活,和村民一起劳动。看着他们破旧的房子和简陋的窝棚,我简直不敢与自己所居住的繁华闹市联系在一起……和叔叔阿姨一起下地干活, 我体会到农活的辛苦; 吃着简单的饭菜, 想到自己曾经的奢侈, 心里无比的内疚的后悔……我曾因一时的邪念触犯法律, 但我没有被社会所遗弃, 我要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品德来报答所有关心我的人, 用实际行动和汗水来洗涮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恶。”
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也是一门艺术,朱军主持的《艺术人生》为什么能成功,因为他是用“真心”与被采访者交流。同样,面对一个个各具特点的未成年被告人,只要用真情对待他们,怎么能不触动他们的灵魂深处?
从阴影中走出,他在事业上崭露头角
对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云龙法院不断创新帮教工作形式,巩固帮教工作效果。2003年1月,云龙法院组织部分缓刑犯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看望“全国法院模范”、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法官妈妈”尚秀云同志; 2005年在清明前夕,组织缓刑少年犯到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扫墓; 2006年值中秋佳节前,组织缓刑少年犯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这些活动增强了他们告别过去、勇敢面对未来的信心和勇气。在后来的两次活动中,都能看到一个帅气男孩夏夏(化名)的身影。
夏夏今年已经21岁了,是个非常帅气的大男孩。三年前,不满18岁的夏夏还是徐州市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后,一时冲动将对方头部打伤。案发后夏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决宣告后,法官通过给学校领导做工作,他继续留校学习。夏夏格外珍惜继续学习的机会。经过他的刻苦和努力,毕业后他顺利地考取了徐州某大专院校。大专毕业后,夏夏一连找了几份工作,都不太顺利,他开始感到前途的灰暗。多次碰壁后,他来到熟人介绍的由几个研究生开办的一个室内装潢设计工作室内实习,期间他学习了软件应用和室内装潢设计基本知识,实习几个月后,他在实习单位的推荐下进入一装潢公司做设计师。由于基础不是太好加上没有实践经验,一开始夏夏感到难度很大,但他凭着自己年轻、接受新的事物较快的优势,加上他虚心好学,周围同志的热心帮助,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和工作。现在他能自己独挡一面,从一开始接触客户、根据他们的爱好提供房屋装潢的意见、制作电脑装潢设计效果图、参与施工全过程他都驾轻就熟。现在的他感到生活很充实,能够用自己的所学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并靠自己的能力生活,他感到很满足。
坚持全面维权 使罪犯子女解开心头顾虑
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是少年审判工作者的任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注罪犯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同样是云龙法院全面维权工作的一部分。云龙法院自2006年建立全面维权工作机构,形成了“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工作格局。
去年11月份的一天上午,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到少年庭说要找丁法官,问她有什么事,但她执意要等丁法官来再说。10点多钟,丁法官开庭回来了,经过询问,得知她叫燕燕(化名),是丁法官最近审理的抢劫案件的被告人陈某某的女儿。燕燕说,在她的心目中,父亲一直是个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凭借开出租车从事客运服务,一定是受了坏人的欺骗和利用才做了错事,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抢劫犯”这三个字与父亲联系起来,希望法院能够查清事实,不能冤枉了好人。燕燕还说,自己目前正在我市某中学上高三,明年面临高考,由于父亲的犯罪,让自己和母亲伤透了心,母女俩的生活已经被彻底摧毁。丁法官告诉她其父亲实施抢劫犯罪的事实很清楚,既有他本人的供述,也有同案人和被害人的证言能够证实,作为他的女儿想为自己的父亲开脱罪责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这时,法官们敏感地意识到,如果不做好罪犯子女的思想工作,案件一判了之,势必会影响到这个女孩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甚至会给她一生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
谈着谈着,时间将近中午12点了,法官带燕燕到食堂吃了饭,她又匆匆赶回学校。燕燕虽然走了,但觉得她的心结还没有完全解开,回到学校后她能释然吗?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吗?法官们放心不下。恰巧她父亲的案件下午要宣判,如果在下午宣判后将陈某某带到法院让他和燕燕母女见面,当面解开燕燕心中的顾虑是不是更好?
下午4时多,在法官精心安排下,燕燕一家人在法院相聚了。一家三口抱头痛哭,燕燕在法官面前哭着仍为自己的父亲开脱罪责,希望法院不要冤枉好人。法官们又耐心地向她解释,一定要相信法院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她父亲作出的公正判决,而且判决也已考虑到其父亲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已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告诫燕燕要理解法院的工作,不能一味地坚持自己片面的想法。同时对陈某某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指责,正是由于他的犯罪行为才给燕燕母女带来了伤害,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的灾难。陈某某对法院安排他们家人团聚表达了感激之情。他表示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意见,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他劝说燕燕要勇敢地面对父亲犯罪的事实,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并鼓励燕燕振奋精神,好好学习,母女俩要好好生活,自己在劳改场所也会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早日与她们母女团聚。在法官和父亲的劝说下,燕燕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了。一家三口互相勉励,互相嘱咐,盼望着早日团聚,一家人能幸福地生活。看到此种情景,法官的心放下了许多。
遇到象燕燕这样对亲人的犯罪行为不能理解的罪犯子女,只有对他们给予充分的关注,化解他们心中的疑虑,才能最大限度地不让他们因家人的犯罪而带来沉重的思想包袱,让他们好好地生活和学习;同时,才能让他们的亲人安心改造,维护他们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犯了罪的青少年犹如晶莹剔透的玉石,去除了瑕疵,他们仍然是可以雕琢的好玉。”法官的工作就是对他们进行雕琢的过程。通过审判过程中的教育和感化,通过宣判后耐心细致的跟踪帮教,让他们重新回归学校接受教育,或回归社会成为自实其力、服务社会的人。这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宗旨所在。二十年来坚持不懈的付出换来了丰硕的回报。云龙法院于 200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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