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任和满意是最贵重的“礼物”
2008-02-27 09:38:04
     中国法院网讯 (高建业)  “真的谢谢你们。这是我自家种的花生,早上刚炒的。你们一定要收下。”2月25日,成老汉赶了40多公里的路,给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特殊的“礼物”。

  2004年8月,成老汉的妻子遭遇车祸,造成七级伤残。2006年4月,凤阳县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各项损失46839.52元。判决生效后,肇事司机曹某没有履行义务,成老汉妻子在当年7月申请执行。可是从那以后被执行人曹某就杳无音讯。成老汉的妻子伤愈后不能正常劳动,老两口生活陷入困境。面对成老汉老两口的生活困境,凤阳县法院执行局将该案列为挂牌案件,重点执行。自06年下半年以来,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宁波、镇江等地寻找曹某下落,但是一直没有结果。2007年12月起,执行人员得知曹某可能返乡的消息后,与当地派出所协作,安排人员在曹某住处附近蹲守。12月21日深夜,执行人员接到消息后,冒雨驱车40多公里,将刚踏进家门不久的曹某铐上了警车并予以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二天就在亲友的帮助下一次性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考虑到成老汉的妻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又赶到成老汉家中,把4万余元执行款送到了成老汉妻子的床前。

  案件执结后,成老汉多次打电话要请执行人员吃顿饭,以表示心中的谢意。在被谢绝后,成老汉带着自家炒制的花生,赶了40多公里的路,来到了执行局,送来带着群众信任和满意的最贵重的“礼物”。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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