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开创基层审判新局面
2008-02-21 09:46: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养庆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当前摆在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头等大事,就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睢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归根到底是要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奋斗目标,为建设和谐稳定繁荣富强新睢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全院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力点,坚决依法惩处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好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金融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股东权益等纠纷案件,依法推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全县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睢县服好务。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法院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负有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首先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刑事审判中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次,要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第三,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特别是涉及城市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促进官民和谐;第四,认真审理涉及自然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的案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五,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以调解方式结案,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第六,积极参与平安睢县建设,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推动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的健全发展,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方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前提和有效保证。全院各业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全县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依法审理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原则落实到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要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公开审判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实现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诉讼和解、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等制度和工作方法,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建立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要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全院每一位法官务必要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切实把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要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妥善审理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着重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合法权利;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案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全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要通过网上立案、巡回审理等方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有关的诉讼常识,告知其法定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提示其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予以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当事人法定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要进一步争取县人政政协的领监督和支持,大力加强审判基础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夯实司法为民的基础。
五要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全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好、落实好十七大精神的组织保障。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其次,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第三,认真开展学习党章活动,特别要学习好、领会好党章修正案的内容,着力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着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守好党章、贯彻好党章、维护好党章;第四,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严格审判纪律,忠实履行职责,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公正无私的职业形象;第五,要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各种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第六,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把法官职业准入,按照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的规定,选拔和任用法官;第七,要以进一步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制度,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培养更多的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六要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办案,切实让院、庭长“回归”法官角色。首先,实行院、庭长办案目标责任制。在每年年初依据上年度审判运行态势分别确定院、庭长当年度的办案任务数。其中,庭长所主办案件不得低于本部门案件总数的10%,副院长主办案件不得低于所分管业务部门办案总数的1%,院长主办案件不得低于全院上年度所办案件总数的0.1%;其次,实行办案角色定位明确制。明确规定,院、庭长办案,应与其他审判人员一样担任案件承办人,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进行独任审判,并就案件开庭进行阅卷、制定庭审方案、撰写法律文书等,从而使院、庭长办案切实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第三,实行办案范围固定制。院长、副院长、庭长分别承办全院、分管部门、所在部门有以下特点的案件:(1)新类型案件;(2)复杂疑难案件;(3)影响重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类型案件;第四,严格奖惩兑现制。根据审判权责一致性和平等性原则,以院红头文件规定,凡适用于审判人员的有关审判(执行)方面的纪律制度(包括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考评、考核以及审判质量效率要求均适用于院、庭长,从而建立严格的院、庭长办案约束保障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机制的规范有效运行。
七要严把“五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要严把案件审判的“五道关口”,着力防止和纠正案件审判过程和法律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错误,倾力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首先,全面推行繁简分流,严把立案关。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案件,经审查立案,即移送速裁庭负责安排送达、排期、移送相关业务庭进行 审理;所有案件一经立案,一律输入微机管理;其次,全程跟踪,把住审限关。实行审限预警制,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由分管院长审批;第三,层层负责,把好审核签发关。在审判业务庭室确定一名综合素质高的审判员担任兼职“案件质量质检员”,对审结的案件负有审判指导和审核签发把关的双重职责;所有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及公告均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经审判长审核,然后再移交质检员阅改后送分管领导签发;第四,严格校对,把好裁判文书制作用印关。制定法律裁判文书制作达标的具体要求,对裁判文书的起草、审核、打印、校对、盖章规定一系列操作规程,力求使裁判文书条理清晰,格式规范;第五,逐案“过滤”,把好质量评查关。制订更为量化细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规定所有民事、行政、刑事及执行案件在审结生效后7日内将案件移送院审监庭组织评查,评查办法采取逐案自查,交叉自查,重点抽查三结合的办法进行,评查结果公开通报,年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奖优罚劣。
八要推行“六个公开”,制作“阳光裁判文书”。针对一些案件因裁判文书内容模糊而引发当事人上访、上诉的实际,应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六个公开”机制,使裁判文书“阳光化”。首先,公开案件审判经过。要求所制作裁判文书一律公开说明立案受理、开庭时间,开庭次数,当事人主体变更和追加情况,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变更,是否超审限以及代理人权限等情况;其次,公开诉辩意见。要求裁判文书归纳当事人意见必须完整、具体、客观;第三,公开举证和质证。规定裁判文书必须公开列举出双方当事人出示的证据及相关证人证词,明确质证的内容,反映出质证的意见,形成交锋,呈现争点;第四,公开认证。要求裁判文书公开展示认证意见,公开法官对证据的理性判断和取舍原因;第五,公开论理。规定裁判文书必须公开法官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理解,公开解决纠纷的基准价值判断。同时规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案件的判决书需在其后附上所适用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附上“法官后语”;第六是向社会公开。将那些在辖区范围内有影响案件、重点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案件的判决书通过本院《法院工作月报》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九要采取“五个贴近”措施,扎实开展文明争创活动。首先,贴近组织建设,抓好机制创新。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党、政、工、团、妇齐抓共创的组织体系,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作为年度《审判、综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其次,贴近业务工作,抓好细胞建设。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 “创文明单位”、“创文明个人”、“创五好文明家庭”、“创青年文明号”、争创“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第三,贴近社会热点,抓好道德修养。通过认真组织十七大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法官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组织法官“带案下访”,慰问困难群众,引导法官珍惜法官岗位,不辱法官使命;组织法官向希望工程和灾区群众捐款,展示法官们的爱心,激发他们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热情;第四,贴近法官需求,抓好教育培训。通过建立学习激励机制,鼓励法官在干中学、学中干;第五,贴近兴趣爱好,抓好文娱活动。通过创办内部刊物,组建图书室、阅览室、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健身房,购置图书资料,添置文体娱乐设备,定期开展拔河、乒乓球、篮球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法官家属联谊活动等载体形式,不断地陶冶法官的情操.
总之,睢县法院作为最基层的审判机关,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和地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按照十七大对人民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和谐新睢县和本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作出不懈的努力,以更加优异的审判业绩向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报喜。
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全院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力点,坚决依法惩处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好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金融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股东权益等纠纷案件,依法推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全县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睢县服好务。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法院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负有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首先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刑事审判中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次,要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第三,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特别是涉及城市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促进官民和谐;第四,认真审理涉及自然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的案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五,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以调解方式结案,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第六,积极参与平安睢县建设,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推动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的健全发展,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方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前提和有效保证。全院各业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全县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依法审理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原则落实到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要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公开审判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实现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诉讼和解、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等制度和工作方法,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建立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要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全院每一位法官务必要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切实把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要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妥善审理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着重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合法权利;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案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全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要通过网上立案、巡回审理等方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有关的诉讼常识,告知其法定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提示其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予以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当事人法定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要进一步争取县人政政协的领监督和支持,大力加强审判基础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夯实司法为民的基础。
五要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全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好、落实好十七大精神的组织保障。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其次,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第三,认真开展学习党章活动,特别要学习好、领会好党章修正案的内容,着力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着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守好党章、贯彻好党章、维护好党章;第四,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严格审判纪律,忠实履行职责,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公正无私的职业形象;第五,要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各种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第六,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把法官职业准入,按照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的规定,选拔和任用法官;第七,要以进一步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制度,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培养更多的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六要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办案,切实让院、庭长“回归”法官角色。首先,实行院、庭长办案目标责任制。在每年年初依据上年度审判运行态势分别确定院、庭长当年度的办案任务数。其中,庭长所主办案件不得低于本部门案件总数的10%,副院长主办案件不得低于所分管业务部门办案总数的1%,院长主办案件不得低于全院上年度所办案件总数的0.1%;其次,实行办案角色定位明确制。明确规定,院、庭长办案,应与其他审判人员一样担任案件承办人,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进行独任审判,并就案件开庭进行阅卷、制定庭审方案、撰写法律文书等,从而使院、庭长办案切实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第三,实行办案范围固定制。院长、副院长、庭长分别承办全院、分管部门、所在部门有以下特点的案件:(1)新类型案件;(2)复杂疑难案件;(3)影响重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类型案件;第四,严格奖惩兑现制。根据审判权责一致性和平等性原则,以院红头文件规定,凡适用于审判人员的有关审判(执行)方面的纪律制度(包括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考评、考核以及审判质量效率要求均适用于院、庭长,从而建立严格的院、庭长办案约束保障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机制的规范有效运行。
七要严把“五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要严把案件审判的“五道关口”,着力防止和纠正案件审判过程和法律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错误,倾力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首先,全面推行繁简分流,严把立案关。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案件,经审查立案,即移送速裁庭负责安排送达、排期、移送相关业务庭进行 审理;所有案件一经立案,一律输入微机管理;其次,全程跟踪,把住审限关。实行审限预警制,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由分管院长审批;第三,层层负责,把好审核签发关。在审判业务庭室确定一名综合素质高的审判员担任兼职“案件质量质检员”,对审结的案件负有审判指导和审核签发把关的双重职责;所有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及公告均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经审判长审核,然后再移交质检员阅改后送分管领导签发;第四,严格校对,把好裁判文书制作用印关。制定法律裁判文书制作达标的具体要求,对裁判文书的起草、审核、打印、校对、盖章规定一系列操作规程,力求使裁判文书条理清晰,格式规范;第五,逐案“过滤”,把好质量评查关。制订更为量化细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规定所有民事、行政、刑事及执行案件在审结生效后7日内将案件移送院审监庭组织评查,评查办法采取逐案自查,交叉自查,重点抽查三结合的办法进行,评查结果公开通报,年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奖优罚劣。
八要推行“六个公开”,制作“阳光裁判文书”。针对一些案件因裁判文书内容模糊而引发当事人上访、上诉的实际,应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六个公开”机制,使裁判文书“阳光化”。首先,公开案件审判经过。要求所制作裁判文书一律公开说明立案受理、开庭时间,开庭次数,当事人主体变更和追加情况,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变更,是否超审限以及代理人权限等情况;其次,公开诉辩意见。要求裁判文书归纳当事人意见必须完整、具体、客观;第三,公开举证和质证。规定裁判文书必须公开列举出双方当事人出示的证据及相关证人证词,明确质证的内容,反映出质证的意见,形成交锋,呈现争点;第四,公开认证。要求裁判文书公开展示认证意见,公开法官对证据的理性判断和取舍原因;第五,公开论理。规定裁判文书必须公开法官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理解,公开解决纠纷的基准价值判断。同时规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案件的判决书需在其后附上所适用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附上“法官后语”;第六是向社会公开。将那些在辖区范围内有影响案件、重点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案件的判决书通过本院《法院工作月报》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九要采取“五个贴近”措施,扎实开展文明争创活动。首先,贴近组织建设,抓好机制创新。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党、政、工、团、妇齐抓共创的组织体系,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作为年度《审判、综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其次,贴近业务工作,抓好细胞建设。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 “创文明单位”、“创文明个人”、“创五好文明家庭”、“创青年文明号”、争创“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第三,贴近社会热点,抓好道德修养。通过认真组织十七大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法官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组织法官“带案下访”,慰问困难群众,引导法官珍惜法官岗位,不辱法官使命;组织法官向希望工程和灾区群众捐款,展示法官们的爱心,激发他们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热情;第四,贴近法官需求,抓好教育培训。通过建立学习激励机制,鼓励法官在干中学、学中干;第五,贴近兴趣爱好,抓好文娱活动。通过创办内部刊物,组建图书室、阅览室、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健身房,购置图书资料,添置文体娱乐设备,定期开展拔河、乒乓球、篮球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法官家属联谊活动等载体形式,不断地陶冶法官的情操.
总之,睢县法院作为最基层的审判机关,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和地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按照十七大对人民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和谐新睢县和本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作出不懈的努力,以更加优异的审判业绩向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报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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