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掉邻居耳朵东躲西藏7年
齐河法院春节里成功调处一起刑事自诉案
2008-02-19 10:41:55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成 房?)  大年初二,当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之中,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放弃节日休息时间,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7年的故意伤害案件,促成自诉人与被告人握手言和,以合理方式调处了此案。

  被告人张某与许某均系齐河县晏城镇某村村民,2001年3月,双方因为相邻关系发生纠纷,并厮打在一起。打斗过程中,张某将许某右耳咬下一块,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许某将张某告到法院,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索赔经济补偿。法官们通过几次调解未成,决定对张某实施逮捕。但张某逃到外地东躲西藏,时间长达7年之久。

  2008年2月8日,正是农历大年初二,早上7时,自诉人向法官打来电话,说被告人张某现正在家中过年,办案人员立即向分管领导请示后,法官们立刻赶到被告人家中,将其控制起来。但时值大年初二,张某的家人及亲戚朋友情绪激动,阻扰法官们执行公务,一时难以将被告人带走,使工作陷入僵局。针对出现的情况,法官们一方面义正词严的对被告人及其家人讲明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到自诉人家中做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邀请本村村支书共同做自诉人的调解工作。通过法官们长达1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张某自愿赔偿许某一万元,并当场给付,自诉人放弃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愿撤诉。

  法官们不辞辛苦的工作,既了结了一起积压多年的积案,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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