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部署全省法院工作
三大审判各有侧重 强调强化监督机制
2008-02-04 16:03:47
     中国法院网讯 (云南法宣)  2008年2月1日至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安排今年法院工作。云南全省17个中院以及131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云南高院院长许前飞在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把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三个重大原则,围绕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这一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改革,为云南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针对云南刑事审判任务比较繁重的工作实情,许前飞要求在刑事审判中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最终达到有利于减少犯罪、有利于增强群众安全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对于和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则强调要把是否做到“案结事了”作为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改进法院审判方式和工作方式,把审判活动的重心放在“事了”而不是“案结”上。注重发挥好民商事审判的导向功能,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注重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行政审判的重点则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许前飞说,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自我监督,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执行政治纪律、审判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列为重点监督的内容;加强各级法院班子建设,把各级法院“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树立起领导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的良好新风。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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