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137名减刑释放的服刑人员春节前回家
2008-02-02 09:10:54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丰雷) 2008年2月1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聊城监狱召开了减刑宣布大会,共有137名服刑人员被减刑释放,并于当日释放回家,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
1月4日,在收到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减刑案件材料后,聊城中院依法组成的合议庭,从程序、实体上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且对某些罪犯实地考察,调查了解罪犯改造情况。在合议庭评议后,人民法院在执行场所公布拟减刑罪犯的名单和拟减刑的幅度。并且自公布之次日起,在聊城监狱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张贴拟予减刑的罪犯情况,任何人都可以在3日内向人民法院以真实姓名举报。如经举报后查实确有不符合减刑条件者,不予减刑;公示期满后,人民法院再下达减刑、假释裁定。
宣告会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文峰要求此次被减刑释放的服刑人员走上社会后,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彻底摈弃不劳而获的思想,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希望他们重新走上社会的“第一步”能走稳、走好,做一个“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关心家庭、有良知的对社会有用之人”。
1月4日,在收到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减刑案件材料后,聊城中院依法组成的合议庭,从程序、实体上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且对某些罪犯实地考察,调查了解罪犯改造情况。在合议庭评议后,人民法院在执行场所公布拟减刑罪犯的名单和拟减刑的幅度。并且自公布之次日起,在聊城监狱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张贴拟予减刑的罪犯情况,任何人都可以在3日内向人民法院以真实姓名举报。如经举报后查实确有不符合减刑条件者,不予减刑;公示期满后,人民法院再下达减刑、假释裁定。
宣告会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文峰要求此次被减刑释放的服刑人员走上社会后,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彻底摈弃不劳而获的思想,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希望他们重新走上社会的“第一步”能走稳、走好,做一个“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关心家庭、有良知的对社会有用之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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