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吵架引发两家十年恩怨
2008-01-31 14:01:15
中国法院网讯 (伍兴发 李圣阳) 1月30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生活琐事引发的耗时10年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刘才香、张四月同意放弃对被告人谢观发、张四秀的指控,被告人谢观发、张四秀当庭给付自诉人人身损害赔偿款3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1997年9月5日中午,张四月因两家小孩吵架便到谢观发家质问,双方言辞激烈,谢观发和其妻张四秀继而与张四月、刘才香发生厮打。经鉴定,两自诉人的伤势为轻伤乙级。此事经过村委会调解未成,张四月夫妇遂于1998年6月16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愿意调解,但休庭后,两被告人出逃,多年无音讯,案件裁定中止审理。今年1月24日,自诉人以被告人已回家为由要求法院恢复审理。该院当即将被告人谢观发传唤到庭,反复进行了教育。谢观发最终同意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意赔偿自诉人损失。28日,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互谅协议,并当庭履行。
1997年9月5日中午,张四月因两家小孩吵架便到谢观发家质问,双方言辞激烈,谢观发和其妻张四秀继而与张四月、刘才香发生厮打。经鉴定,两自诉人的伤势为轻伤乙级。此事经过村委会调解未成,张四月夫妇遂于1998年6月16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愿意调解,但休庭后,两被告人出逃,多年无音讯,案件裁定中止审理。今年1月24日,自诉人以被告人已回家为由要求法院恢复审理。该院当即将被告人谢观发传唤到庭,反复进行了教育。谢观发最终同意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意赔偿自诉人损失。28日,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互谅协议,并当庭履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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