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行政案件推行判后释疑实现案结事了
2008-01-31 09:10:04
     中国法院网讯 (杨宝杰)  2007年,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1件,执结51件,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案件149件,执结149件,行政诉讼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行政诉讼协调撤诉率为63.2%,行政非诉执行自动履行率为100%,全部案件实现无上诉案件、无上访案件、无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执行案件。

  该院主动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协调沟通;对审查中发现行政执法确有错误的案件,建议其在立案审查期内及时纠正,使原告自愿息诉。避免对重大、有影响案件不愿受理、不敢受理或强迫原告撤诉的事情发生,既维护了政府形象,又及时解决群众行政诉讼难问题。

  该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判后释疑,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官民”和谐。规定行政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对案件裁判有疑问的,主审法官应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说明裁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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