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33载母子为赡养对簿公堂
法官入情入理调解赡养 母子庭上双双落泪
2008-01-28 16:47:32
中国法院网讯 (王杨 王晓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受理一起母亲起诉,和离异配偶生活、33年未曾谋面的儿子的赡养纠纷。
原告李淑英与前夫曾庆东于1975年离婚,二人于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三名子女,离婚后长子曾凡强跟随曾庆东生活,次子及长女跟随李淑英改嫁,分别改名为步庆华、步艳丽。李淑英与曾庆东离婚33年,一家人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联系。2007年底,曾庆东起诉步庆华、步艳丽赡养纠纷,已经审理终结,法院判决支持了曾庆东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008年1月,李淑英起诉曾凡强赡养纠纷,李淑英在法庭上表示,只因曾庆东起诉她的子女赡养,所以她同样要起诉曾凡强赡养。
法官杨维利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看到这位六十多岁的母亲和已步入不惑之年的儿子,在分别了三十多年后,竟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心中不禁产生了同情,解决纠纷的同时,希望藉由这次开庭能够化解母子间本不该有的矛盾。
庭审之初,李淑英在宣读了诉讼请求后,曾凡强立刻表示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坚决不同意李淑英的诉讼请求。审判员看到双方对彼此的态度如此恶劣,决定先解恩怨后解纠纷,和当事人拉起了家常。
杨法官对李淑英说:“你起诉儿子赡养,这是基于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但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来起诉还有一个原因是你与前夫之间的矛盾。你前夫起诉和你生活的两个子女的事情,法院也已经依法作出了判决,你的子女并未上诉。也许你觉得前夫这样的做法让你很难接受,但是首先,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明确规定其应尽的义务,用老百姓的话讲是天经地义的事,其次,你想通过起诉你的儿子去报复前夫,一方面作为人民法院是不赞成,也不会支持你的行为的,而另一方面起诉你儿子也是解决不了你与前夫之间的矛盾的。被告是你的儿子,你与前夫的矛盾不该转嫁到他的身上。刚才你说曾凡强是长子,我想你应该还能回忆起当初养育他的情景,当他第一次开口说话、叫你妈妈的时候,你是怎样的心情,他是你的儿子,难道你希望因为与前夫的矛盾和他对簿公堂吗?”杨法官的一番话说的原告李淑英掉下了眼泪,被告曾凡强也眼圈红红低下了头。
这时杨法官又对被告曾凡强说道:“原告是你的母亲,我刚才已经说了,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现在你母亲已经基本失去了劳动的能力,需要你对其进行赡养。你父亲与母亲的矛盾不该由你承担,但并不意味着你不需要赡养自己的母亲,你正值壮年,身体健康,能够劳动,不管你有没有高额的收入,都应尽一份孝心,因为是你母亲养育你成人的。”法官一席话说完,母子两个在法庭上相对默默流泪,待情绪平复后,均表示同意法庭调解。
最终,本案当庭调解结果由被告曾凡强每月给付原告李淑英生活费120元,李淑英今后各项医疗费用均由曾凡强负担30%。原、被告二人庭审结束领取调解书后,均对法官耐心、用心的调解表示赞扬和感谢。
原告李淑英与前夫曾庆东于1975年离婚,二人于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三名子女,离婚后长子曾凡强跟随曾庆东生活,次子及长女跟随李淑英改嫁,分别改名为步庆华、步艳丽。李淑英与曾庆东离婚33年,一家人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联系。2007年底,曾庆东起诉步庆华、步艳丽赡养纠纷,已经审理终结,法院判决支持了曾庆东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008年1月,李淑英起诉曾凡强赡养纠纷,李淑英在法庭上表示,只因曾庆东起诉她的子女赡养,所以她同样要起诉曾凡强赡养。
法官杨维利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看到这位六十多岁的母亲和已步入不惑之年的儿子,在分别了三十多年后,竟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心中不禁产生了同情,解决纠纷的同时,希望藉由这次开庭能够化解母子间本不该有的矛盾。
庭审之初,李淑英在宣读了诉讼请求后,曾凡强立刻表示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坚决不同意李淑英的诉讼请求。审判员看到双方对彼此的态度如此恶劣,决定先解恩怨后解纠纷,和当事人拉起了家常。
杨法官对李淑英说:“你起诉儿子赡养,这是基于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但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来起诉还有一个原因是你与前夫之间的矛盾。你前夫起诉和你生活的两个子女的事情,法院也已经依法作出了判决,你的子女并未上诉。也许你觉得前夫这样的做法让你很难接受,但是首先,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明确规定其应尽的义务,用老百姓的话讲是天经地义的事,其次,你想通过起诉你的儿子去报复前夫,一方面作为人民法院是不赞成,也不会支持你的行为的,而另一方面起诉你儿子也是解决不了你与前夫之间的矛盾的。被告是你的儿子,你与前夫的矛盾不该转嫁到他的身上。刚才你说曾凡强是长子,我想你应该还能回忆起当初养育他的情景,当他第一次开口说话、叫你妈妈的时候,你是怎样的心情,他是你的儿子,难道你希望因为与前夫的矛盾和他对簿公堂吗?”杨法官的一番话说的原告李淑英掉下了眼泪,被告曾凡强也眼圈红红低下了头。
这时杨法官又对被告曾凡强说道:“原告是你的母亲,我刚才已经说了,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现在你母亲已经基本失去了劳动的能力,需要你对其进行赡养。你父亲与母亲的矛盾不该由你承担,但并不意味着你不需要赡养自己的母亲,你正值壮年,身体健康,能够劳动,不管你有没有高额的收入,都应尽一份孝心,因为是你母亲养育你成人的。”法官一席话说完,母子两个在法庭上相对默默流泪,待情绪平复后,均表示同意法庭调解。
最终,本案当庭调解结果由被告曾凡强每月给付原告李淑英生活费120元,李淑英今后各项医疗费用均由曾凡强负担30%。原、被告二人庭审结束领取调解书后,均对法官耐心、用心的调解表示赞扬和感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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