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做人民利益的守夜人
2008-01-22 15:50: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宇峰
  “将正义运送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家门口”是人民司法的应有内涵,而执行法官就是“推车人”。这是江西省定南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袁海平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在执行难几成无法破解难题的当今,定南法院却基本形成审判执行的良性循环。这个头功不能不记在执行队伍的带头人袁海平身上。

  无车、少“地”(办公场所)、无电话,几成“三无”部门,这是七年前袁海平走上定南法院执行部门负责人时面对的“凄惨”景象,尤其让人揪心的是人心的涣散以及由此带来的工作上的被动局面:上班来去匆匆、案卷散落四处、当事人怨声载道。执行不仅成为领导头痛的老大难问题,也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和老百姓的利益。

  进还是退?这拷问着带着对法院深厚感情回来的袁海平。他踏上社会的第一个岗位就是法院,后来因为工作的需要,袁海平从事过政府法制、企业经营等工作。不管在什么岗位,袁海平不舍的是法官情结。当有机会选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再次踏进了法院的大门。然而面对的局面却让他犹豫了:退,可以找个悠闲的单位一张报纸看半天;进,却是荆棘丛生,要付出不可想象的精力。当领导和熟悉他的同事投来信任的目光时,袁海平选择了后者。

  在袁海平看来,纵使有再大的困难也不比士气的重振更困难,大家都在注视着袁海平有什么招数。袁海平什么也没有说,几天后就从朋友处借来一部车子用于工作,没有人开车,自己当司机,也没有整理排查“摸家底”,先从经常来法院的那几个老百姓的案子做起,一个案件一个案件解决。几个月下来,大家以为上门的老百姓会越来越少,不料有增无减,原来是好多老百姓听说法院来了个姓袁的,积压多年的案件有盼头了,于是来看看。经过几个月的摸爬滚打,渐渐地兄弟们的凝聚力也上来了。此时,袁海平开始静下心来思考下一步的方案,因为他知道执行的难题要靠集体和制度的力量来破解。

  接下来,在袁海平的策划下,全县几十个部门和企业的负责人出席“涉单位被执行人清执动员会”,县委主要领导参加,“欠债大户”做表态发言,其中不乏实权部门的领导,也不乏老朋友。这样的气势和规模在定南可是头一遭,不少人都抱怨袁海平不给面子,但是法院的执行被动局面却一下子打开了。

  几年来,袁海平驳了不少亲朋好友的面子。在任局长以来,袁海平敢为人先,运用企业管理的理论完善规范管理,当别的法院还在为标的款物的漏洞发愁时,定南法院标的款物专项管理已经运行了几年,实行透明化管理,从无差错;当许多法官出现“拍卖门”事件时,定南法院的“执、拍分离,执、裁分离,执、评分离”制度对违法违纪事情进行了成功地拦截;当许多法院还在为装备奔波的时候,定南法院执行局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无纸化办公,2部执行专用车,每一间办公室装有空调。尤其令人振奋的是,执行局的一班人马劲往一处使,凝聚力大增,加班成为习惯,出差毫无怨言。

  执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正义的“救命稻草”,老百姓或许一生就打一场官司,如果费尽心思打赢官司还拿到“法律白条”一张,他们对法律的信仰还从何谈起?对此,有丰富人生阅历的袁海平有深深地体悟。民工工资和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从来都是他的牵挂。近几年,因为建设铁路和高速公路,一大批此类案件进入执行。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关系复杂,执行很有难度,既要讲究策略,又要敢于碰硬。袁海平往往亲自挂帅执行。

  2006年4月,东北某公司申请执行某公路公司一案,标的一百多万,几百个民工等米下锅,然而被执行人自恃后台强硬,百般推托,拒不履行,法院执行时也吃闭门羹。当了解到其账上还有钱时,袁海平立即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事后当人问到袁海平担心不担心“乌纱帽”时,他淡然一笑。面对老百姓的期待和权势的压力时,袁海平选择的是前者。对老百姓,袁海平总是怀着善待的心态。走近袁海平,别看有时候对工作严格得不近人情,但是只要老百姓走进他的办公室,他总是倒茶问候,并和风细雨听取他们的询问和反映。如果出现怠慢老百姓案件的事情,这是他不能够容忍的。

  但是当要发挥执行职能服务大局时,袁海平把它当作责无旁贷的使命,身先士卒。2006年10月,在对政府某部门申请对某拆迁户进行依法强制拆迁过程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被执行人家属手持打火机对准煤气罐,声称法院如果进行执行,将引燃煤气罐。此时周围站满围观的群众,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袁海平一边引开他的注意力,随之冲上前去将煤气罐抱走,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在近十年的执行生涯,袁海平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注意察言观色旁敲侧击,从被执行人的言行举止和熟人群体中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打开缺口。2006年4至6月间,在执行关广东河源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佯装配合法院的执行,采取用伪钞、假支票等方法,试图让法院把扣押的车子还回给他,但被袁海平一一识破,几番较量,久经江湖的曾某也不得不佩服袁海平的智慧,甘拜下风。

  袁海平是法院早年的法律“科班生”,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爱好都已经淡忘,学习却是他不舍的选择。虽然不从事具体的审判工作,但是他保持着对法律知识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经常广泛钻研法律知识和管理科学。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他,只对法律负责,敢言人之不敢言,对案件的分析往往比承办人还透彻,这不能不说得益于他长期坚持的法律学习。知识也给了他一双慧眼,有知识作后盾,他的判断能力往往胜人一筹。

  在执行一起标的60多万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按理说此案的执行难度并不大,但是袁海平发现此案的判决有改判的可能,而事实上,一方当事人也在申诉当中。袁海平没有一下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边执行边等待再审的结果,因为他知道执行回转将给当事人双方带来更大的麻烦。最后,事实证明了袁海平的判断。

  每当执行回来,走在夜晚的街市,看到万家灯火从一个个窗口渐次点亮,透露出祥和与宁静,袁海平甘做人民利益的守夜人,虔诚地守护着公平和正义,用赤诚的心把那万家灯火点亮。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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