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司法公正这一主题
2007-11-29 14:03: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衡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许峻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公正与效率”主题的价值取向和根本追求。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落实司法为民,牢牢抓住司法公正这一主题,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公正司法保民,程序合法便民,兑现裁判利民,热情服务亲民。
解决人民群众最盼的事——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关键在人。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公正司法意识,使公平正义成为根植于每一个法官灵魂深处的最基本理念,这样,司法公正才有基础和保障。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好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尽可能做到法律公正与事实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坚持用制度管公正,重监督求公正,靠质量保公正,追究错案责任促公正,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
解决人民群众最怨的事——“法律打白条”。杜绝“法律打白条”首先应从法院自身做起,理顺法院内部执行体系的关系,建立上下级法院执行机构垂直管理机制,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的新格局和管人、管事、管案的“三管模式”,为克服执行难,解决执行乱,增强执行抗非法干扰的能力提供组织保障。实行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执行异议审查权相分离,并设立相应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工作机制上保障执行的效率和公正。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管理,把司法警察纳入执行队伍,加强执行力量和力度。改正执行方法,注重人性关系,摒弃粗暴式执行做法,用程序公正的执行理念构筑司法公正的外在形象。
解决人民群众最恨的事——司法腐败。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应该说“三案”就是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铲除腐败重在预防,重在治本,更有赖于法官自身的“定力”和修养。一靠加强思想教育,治其心,管其脑,提高免疫力。二靠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审判工作纪律处分办法”、“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回避规定”等四项制度,八小时内外全方位监督治其行,强化制约力。三靠及时查处和惩治腐败行为,加大震慑力。教育与监督良性互动,预防与惩治并举,促使法官达到四个不能犯,即职业道德素质提高而“不想犯”,规章制度落实而“不能犯”,监督处罚到位而“不敢犯”,珍惜法官职业而“不愿犯”。
解决人民群众最烦的事——“告状难”。人民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把依法办案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在一块,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从内部管理制度设置到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及至法官的具体言行,都能体现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宗旨和要求,体现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和情感,并把这种民本思想贯彻于司法实践中,在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之间铺设一条诉讼绿色通道,认真落实诉讼引导服务,首问责任制,院长接待制,司法救助等便民措施,解决群众“告状难”,增强社会公信度。
解决人民群众最盼的事——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关键在人。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公正司法意识,使公平正义成为根植于每一个法官灵魂深处的最基本理念,这样,司法公正才有基础和保障。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好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尽可能做到法律公正与事实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坚持用制度管公正,重监督求公正,靠质量保公正,追究错案责任促公正,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
解决人民群众最怨的事——“法律打白条”。杜绝“法律打白条”首先应从法院自身做起,理顺法院内部执行体系的关系,建立上下级法院执行机构垂直管理机制,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的新格局和管人、管事、管案的“三管模式”,为克服执行难,解决执行乱,增强执行抗非法干扰的能力提供组织保障。实行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执行异议审查权相分离,并设立相应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工作机制上保障执行的效率和公正。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管理,把司法警察纳入执行队伍,加强执行力量和力度。改正执行方法,注重人性关系,摒弃粗暴式执行做法,用程序公正的执行理念构筑司法公正的外在形象。
解决人民群众最恨的事——司法腐败。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应该说“三案”就是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铲除腐败重在预防,重在治本,更有赖于法官自身的“定力”和修养。一靠加强思想教育,治其心,管其脑,提高免疫力。二靠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审判工作纪律处分办法”、“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回避规定”等四项制度,八小时内外全方位监督治其行,强化制约力。三靠及时查处和惩治腐败行为,加大震慑力。教育与监督良性互动,预防与惩治并举,促使法官达到四个不能犯,即职业道德素质提高而“不想犯”,规章制度落实而“不能犯”,监督处罚到位而“不敢犯”,珍惜法官职业而“不愿犯”。
解决人民群众最烦的事——“告状难”。人民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把依法办案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在一块,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从内部管理制度设置到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及至法官的具体言行,都能体现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宗旨和要求,体现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和情感,并把这种民本思想贯彻于司法实践中,在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之间铺设一条诉讼绿色通道,认真落实诉讼引导服务,首问责任制,院长接待制,司法救助等便民措施,解决群众“告状难”,增强社会公信度。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