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非原装手机电池 上海国美电器被判"退一赔一"
2007-11-19 10:06:3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梁志明
  卖非原装手机电池  

  上海市民李女士在国美电器公司一家门店购买手机后,发现两块电池均非原装货,将国美电器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国美电器承担“退一赔一”的责任。

  2007年5月,李女士在位于上海长宁区的国美电器一家门店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随机交付两块电池板。事隔一个月后,两块电池板均相继出现了不充电现象。李女士将电池板送至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检测,检测结论为非原装,两块电池系假冒产品。经与国美电器交涉无果后,李女士将国美电器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国美公司对手机及电池进行“退一赔一”。

  被告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则在法庭上辩称,电池只是手机的一部分,如果电池有问题可以对电池“退一赔一”,要求对手机“退一赔一”是无理由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手机与电池板是主物与从物关系,退赔的效力不能及于主物。电池板如有质量问题可以更换,其更换并不影响手机的使用功能。由此,法院认定原告李女士手机“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法院同时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对电池“退一赔一”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