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内容形式和方法机制 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
2007-11-01 13:23: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文振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的高度,从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针对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措施作出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和部署。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要求我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基础上,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必须在内容、形式、方法、机制等方面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
一、抓好中层以上领导作风建设是关键、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是基础。深化队伍作风建设,一定要把抓好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就我们法院而言,中层以上干部占了25%,党员干警占到75%,一支充满活力与动力的法官队伍,无疑是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推进司法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层以上干部是法院的骨干,无论在领导责任、思想精神、审判业务、大政方针与院规院纪的贯彻执行还是法院整体形象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严下必先严上,治院必先治长”,领导是公众瞩目的焦点。只有首先做到崇法守纪才有号召力,只有为政清廉才有说服力,只有操守自持才有感染力,只有求真务实才有推动力,只有豁达大度才有向心力。作为中层以上干部一是要真正把学习当作一项工作,一个责任,一种境界,并不断把学习到知识用于实践,努力转化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二是讲正气顾大局,慎用权,做到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树立以勤为乐、以廉为荣、以实为本、以绩为准的人生观,做好表率。三是恪守职守讲敬业,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分析形势有新视野,研究情况有新见解,布置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以求事业不断进取创新。四是在其位谋其政,围绕“该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思根本、思方向、思目标、思信心,同时要有居安思危紧迫感,敢抓敢管,严监督、勤检查,切实担起党的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带好队伍。
党员是法院干部队伍的主体,是法院作风建设的主力军,深入开展队伍作风建设,就是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来教育要求党员法官牢记党的宗旨,公正司法。当前特别是要加强党的意识,政权意识教育,永葆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军人习武、法官尚法。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要坚决端正学习态度,更新学习观念,注重自身思想素质,品行修养,以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时时自重、自省、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心系群众,顾全大局,精通法律,清廉如水,执法如山,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保证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各项审判业务在基础得到落实,弘扬光大。
二、深化作风建设,一定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司法文明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显著标志,“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则是司法文明的精神内核,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解决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为谁掌握审判权、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着重解决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谋取私利、司法不公、不廉、不文明的问题,围绕政治信念、服务理念、全局观念、廉政意识查摆,反思整改,促使百姓反映的司法活动中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深化作风建设,一定要与遵守司法礼仪、树立司法形象活动结合起来。最高院从2006年起分别着重就规范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作为法官遵守司法礼仪是一项最基本职业道德,开展作风建设从规范礼仪源头做起。司法形象文明化,要求法官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首先是转变工作态度,舍弃衙门作风和威风态势,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为了人民群众,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职权的本身就是责任。要善待当事人,不随便呵斥、不随意训人、不冷漠、生硬、推诿,办案依法、办事讲理、多点细致、少些强制,不仅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而且使他们感到法律庄严、法官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
加强作风建设,更新司法服务观念,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是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关键环节。创建服务型法院,就要通过务实有效的措施把司法服务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及延伸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不断丰富司法服务内涵,通过巡回审判、社区法律服务、签订责任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以及法官论坛等有效活动展示法院新作风,塑造法官新形象,让司法工作更贴近社会,更贴近现实生活,更贴近人民群众,增加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使人民群众对法院作风建设满意度不断加深提升。
三、深化队伍作风建设,一定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制度和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是基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解决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和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集中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典型教育、谈话、戒勉、业绩考核加强动态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要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系统优化,运用刚性要求与自觉遵守相结合的办法来体现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意识,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要积极探索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以发挥司法职能的最大化、最优化,以实现法院公信程度和人民满意程度最大化。加强和改进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取得人民满意永远无止境,但又必须要不断的努力取得人民更满意。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将法官道德素质建设与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长抓不懈,才能真正达到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目的,才能真正使法官做到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刚正不阿、廉洁自律、言行谨慎、德化操守、服务人民。通过不断抓本治源、整体推进,以新的作风创造法院新的业绩。
一、抓好中层以上领导作风建设是关键、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是基础。深化队伍作风建设,一定要把抓好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就我们法院而言,中层以上干部占了25%,党员干警占到75%,一支充满活力与动力的法官队伍,无疑是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推进司法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层以上干部是法院的骨干,无论在领导责任、思想精神、审判业务、大政方针与院规院纪的贯彻执行还是法院整体形象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严下必先严上,治院必先治长”,领导是公众瞩目的焦点。只有首先做到崇法守纪才有号召力,只有为政清廉才有说服力,只有操守自持才有感染力,只有求真务实才有推动力,只有豁达大度才有向心力。作为中层以上干部一是要真正把学习当作一项工作,一个责任,一种境界,并不断把学习到知识用于实践,努力转化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二是讲正气顾大局,慎用权,做到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树立以勤为乐、以廉为荣、以实为本、以绩为准的人生观,做好表率。三是恪守职守讲敬业,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分析形势有新视野,研究情况有新见解,布置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以求事业不断进取创新。四是在其位谋其政,围绕“该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思根本、思方向、思目标、思信心,同时要有居安思危紧迫感,敢抓敢管,严监督、勤检查,切实担起党的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带好队伍。
党员是法院干部队伍的主体,是法院作风建设的主力军,深入开展队伍作风建设,就是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来教育要求党员法官牢记党的宗旨,公正司法。当前特别是要加强党的意识,政权意识教育,永葆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军人习武、法官尚法。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要坚决端正学习态度,更新学习观念,注重自身思想素质,品行修养,以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时时自重、自省、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心系群众,顾全大局,精通法律,清廉如水,执法如山,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保证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各项审判业务在基础得到落实,弘扬光大。
二、深化作风建设,一定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司法文明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显著标志,“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则是司法文明的精神内核,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解决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为谁掌握审判权、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着重解决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谋取私利、司法不公、不廉、不文明的问题,围绕政治信念、服务理念、全局观念、廉政意识查摆,反思整改,促使百姓反映的司法活动中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深化作风建设,一定要与遵守司法礼仪、树立司法形象活动结合起来。最高院从2006年起分别着重就规范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作为法官遵守司法礼仪是一项最基本职业道德,开展作风建设从规范礼仪源头做起。司法形象文明化,要求法官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首先是转变工作态度,舍弃衙门作风和威风态势,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为了人民群众,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职权的本身就是责任。要善待当事人,不随便呵斥、不随意训人、不冷漠、生硬、推诿,办案依法、办事讲理、多点细致、少些强制,不仅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而且使他们感到法律庄严、法官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
加强作风建设,更新司法服务观念,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是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关键环节。创建服务型法院,就要通过务实有效的措施把司法服务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及延伸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不断丰富司法服务内涵,通过巡回审判、社区法律服务、签订责任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以及法官论坛等有效活动展示法院新作风,塑造法官新形象,让司法工作更贴近社会,更贴近现实生活,更贴近人民群众,增加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使人民群众对法院作风建设满意度不断加深提升。
三、深化队伍作风建设,一定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制度和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是基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解决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和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集中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典型教育、谈话、戒勉、业绩考核加强动态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要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系统优化,运用刚性要求与自觉遵守相结合的办法来体现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意识,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要积极探索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以发挥司法职能的最大化、最优化,以实现法院公信程度和人民满意程度最大化。加强和改进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取得人民满意永远无止境,但又必须要不断的努力取得人民更满意。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将法官道德素质建设与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长抓不懈,才能真正达到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目的,才能真正使法官做到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刚正不阿、廉洁自律、言行谨慎、德化操守、服务人民。通过不断抓本治源、整体推进,以新的作风创造法院新的业绩。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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