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法院送法到天山牧区
2007-09-25 08:31:33
  • 现场办案。
  • 该院院长明吉格带领法官深入天山草原牧场办案。
  • 对牧民进行法律宣传。
     中国法院网讯 (马利江)  日前,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法官不畏艰辛和严寒,到高山牧场巡回就地办案,以案说法开展法律宣传。此举受到该乡干部和牧民群众的一致赞扬。

  和硕县人民法院地处天山脚下,其辖区的那音克乡属牧业乡,牧民长年在山区放牧,牧场海拔高,牧民生活区域分散,对牧民的法律宣传和纠纷的处理非常困难。

  9月5日至10日5天时间,该院院长明吉格带领巡回法庭的法官及执行干警,驱车近200多公里后,再骑马近5个小时,前往海拔3000多米的山区草原牧场,进行法律宣传和民间纠纷处理及案件的执行。在这里,他们调解处理了4起民事纠纷案件,标的2万多元的两起执行案件也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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