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007-09-24 10:2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昭权
党的十六大报告鲜明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尤其是基层法院处于审判工作的前沿,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的法院队伍能否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将直接、具体的反映出是否体现民意,保护民利,赢得民心。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前提条件。下面就如何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谈一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一、关于对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几点宏观认识
(一) 队伍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必须纳入全院工作的宏观思路,作为首要工作来抓;
(二) 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队伍建设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常抓不懈;
(三) 保持对队伍现状的清醒认识,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队伍建设工作的前提;
(四)法院队伍建设应以建立一支公正廉洁、高质、高效的审判队伍为目标;
(五)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系统、有效的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是强化队伍建设的基本保障。
二、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审判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不完全相适应;
(二)外部、内部的执法环境,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不完全适应;
(三)现行审判体制及审判组织的管理模式,不仅与《法官法》不衔接配套,而且与审判队伍建设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四)审判活动行为的规范化程度,与严肃执法的规格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五)现行人事制度缺乏必要的激励、竞争机制,与科学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及高素质人材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六)人员少、任务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审判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的状况,与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效益目标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七)法院物质装备条件相对较差、法官待遇相对偏低,与审判工作的物质保障条件及法官的到位和作用不完全相适应。
三、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站在时代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是确立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党的基本执政方式的科学思想。党的依法执政方式的确立,也给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法院根据社会环境和形势的变化,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也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完成这一系列任务,就必须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警队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群雁高飞头雁领,要带出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关键在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班子。领导最重要的是率先垂范。“领导”是什么意思?领就是带领,导是导向、向导、引导。领导就是率领并引导朝一定方向前进的意思。领导者要给领导的队伍定方向、定路线、定政策,还要站在排头带领部下按照既定的目标前进。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方向和目标确立之后,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工作的表率、学习的表率、遵纪的表率、奉献的表率、廉洁的表率;不能交人的事自己干,得罪人的事推给别人干;要解决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精神萎糜,形象不佳,作用不强的问题;在工作中要大度而不糊涂,严管而不专管,要亲为而不虚为,领导的作风正了,干警的作风就正了;领导的修养提高了,干警的修养自然就提高了。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是一切行动的指南。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这根主线,密切结合审判工作和干警思想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机制,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全面促进审判工作。要通过开展坚强有力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一系列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政治思想教育,影响干警,感召干警;在干警中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严格、公正、文明、清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广大干警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审判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的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权力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引导干警在审判实践中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倡导树立“自豪意识、沟通意识、程序意识、学习意识”,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在工作中形成理解、尊重、信任、协作、分享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业务建设。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是保证法院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根本,要切实把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经常性的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注重实践的磨炼,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干警进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一要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增强业务技能;二要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提高学历水平;三要大兴调研之风,提高干警法学应用水平;四要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干警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持之以恒的学习,把学习当做终身制大事,重点学习法学理论和审判技巧;五要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廉政建设。法院干警要严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千万不能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朋友都敢交,什么礼都敢收,什么钱都敢花,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爱;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执行最高院的“八不准”和省政法委的“六条禁令”,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苦为乐;要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制约干警的言行,提高广大干警秉公执法的自觉性;要强化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提高监督的合力和效能,确保干警秉公办案,严肃执法。
(五)加强制度建设。带出一流的队伍,必须要有一套从严管理的制度。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长效管理,使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要严格奖惩,狠抓落实,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和公务活动,保证司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提高法院队伍的战斗力。
法院队伍建设是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关键,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把政策落实到位,把支持落实到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关于对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几点宏观认识
(一) 队伍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必须纳入全院工作的宏观思路,作为首要工作来抓;
(二) 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队伍建设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常抓不懈;
(三) 保持对队伍现状的清醒认识,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队伍建设工作的前提;
(四)法院队伍建设应以建立一支公正廉洁、高质、高效的审判队伍为目标;
(五)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系统、有效的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是强化队伍建设的基本保障。
二、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审判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不完全相适应;
(二)外部、内部的执法环境,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不完全适应;
(三)现行审判体制及审判组织的管理模式,不仅与《法官法》不衔接配套,而且与审判队伍建设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四)审判活动行为的规范化程度,与严肃执法的规格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五)现行人事制度缺乏必要的激励、竞争机制,与科学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及高素质人材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六)人员少、任务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审判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的状况,与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效益目标要求不完全相适应;
(七)法院物质装备条件相对较差、法官待遇相对偏低,与审判工作的物质保障条件及法官的到位和作用不完全相适应。
三、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站在时代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是确立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党的基本执政方式的科学思想。党的依法执政方式的确立,也给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法院根据社会环境和形势的变化,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也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完成这一系列任务,就必须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警队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群雁高飞头雁领,要带出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关键在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班子。领导最重要的是率先垂范。“领导”是什么意思?领就是带领,导是导向、向导、引导。领导就是率领并引导朝一定方向前进的意思。领导者要给领导的队伍定方向、定路线、定政策,还要站在排头带领部下按照既定的目标前进。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方向和目标确立之后,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工作的表率、学习的表率、遵纪的表率、奉献的表率、廉洁的表率;不能交人的事自己干,得罪人的事推给别人干;要解决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精神萎糜,形象不佳,作用不强的问题;在工作中要大度而不糊涂,严管而不专管,要亲为而不虚为,领导的作风正了,干警的作风就正了;领导的修养提高了,干警的修养自然就提高了。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是一切行动的指南。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这根主线,密切结合审判工作和干警思想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机制,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全面促进审判工作。要通过开展坚强有力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一系列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政治思想教育,影响干警,感召干警;在干警中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严格、公正、文明、清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广大干警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审判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的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权力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引导干警在审判实践中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倡导树立“自豪意识、沟通意识、程序意识、学习意识”,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在工作中形成理解、尊重、信任、协作、分享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业务建设。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是保证法院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根本,要切实把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经常性的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注重实践的磨炼,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干警进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一要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增强业务技能;二要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提高学历水平;三要大兴调研之风,提高干警法学应用水平;四要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干警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持之以恒的学习,把学习当做终身制大事,重点学习法学理论和审判技巧;五要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廉政建设。法院干警要严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千万不能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朋友都敢交,什么礼都敢收,什么钱都敢花,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爱;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执行最高院的“八不准”和省政法委的“六条禁令”,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苦为乐;要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制约干警的言行,提高广大干警秉公执法的自觉性;要强化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提高监督的合力和效能,确保干警秉公办案,严肃执法。
(五)加强制度建设。带出一流的队伍,必须要有一套从严管理的制度。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长效管理,使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要严格奖惩,狠抓落实,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和公务活动,保证司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提高法院队伍的战斗力。
法院队伍建设是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关键,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法官的职业素养,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把政策落实到位,把支持落实到位,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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