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设促和谐司法
2007-09-21 09:39: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德兴市法院院长 虞瑞普
  保持司法活动长远的自觉的和谐状态,需要建设与之相适应的文化来作为精神支撑。和谐司法既源于“和为贵”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又吸收了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元素。在建立和谐司法的文化支撑过程中,必须坚持“和谐”这一中心,将司法与文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形成一个主题突出、结构完整的法院文化体系。

  目前,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正在这方面作积极的探索。为体现法院文化结构的丰富性,我院根据法院不同的场所,将法院文化建设分解为五个方面来进行:

  一是定位于方便群众诉讼的立案窗口文化建设。在立案大厅入口处,张挂醒目的案件流程图,在大厅内设五个窗口和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设专人负责诉讼引导、信访接待、材料收转、送达保全、排期开庭、立案调解等工作;在立案柜台上摆放四种内容的诉讼指南书供当事人自由选看;立案厅旁设休息间,室内摆放饮水机、纸杯、书写台、坐椅和盆景花木,体现立案窗口的导诉、服务功能。

  二是定位于温馨调解的诉讼调解文化建设。建立诉讼调解中心,以调解桌的形状来命名调解室,一为圆桌调解室,一为方桌调解室,方圆结合。调解室内,以法徽替代国徽,在调解桌上,以鲜花替代审判员、原告、被告的桌牌,墙上张挂“握手言和”、“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冰释前嫌”和“相逢一笑”等字幅。室外走廊墙上书写“自愿、平等、合法、效率”调解四原则和“排忧解难、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调解四目标,极力营造轻松和谐的氛围。

  三是定位于宣传法治理念的楼道走廊文化建设。主要以“名言警句长廊”的形式来表现,审判大楼正厅内大字书写法院主旨:以公正的审判保障民权,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意,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扰,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生等。在各楼梯口悬挂司法警句,如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相统一,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相结合等,让群众感受司法为民的强烈气息。

  四是定位于诫勉激励法官的室内文化建设。在各人的办公室内悬挂书法字幅。在各个会议室装饰相应的字画,如大会议室书写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的法院工作目标,中层干部会议室书写要求中层干部做工作榜样为廉政楷模等内容的字句。装潢和布置法院荣誉室,展现法院和法官风采。充实阅览室,既添置法律类书籍,也增放哲学类文化类书刊。

  五是定位于和谐团结的人文关怀文化建设。成立篮球队,建立羽毛球场,鼓励广大法官业余时间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每逢节庆日,组织乒乓球、象棋、书画、卡拉OK等比赛,增进同事友谊;遇到法官生日,由院里送上一份特制生日贺卡和生肖礼品;每年召开一次法官家属座谈会,感谢家属们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从而促进法官的身心和谐。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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