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招商引资中的权力献媚
2007-02-15 15:26:23 |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 | 作者:朱述古
  涉嫌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张帆在被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安庆市太湖县政府竟以张是某项目招商引资者、需要出席奠基仪式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其取保候审。张帆被检察机关“从大局出发”取保候审后,在奠基仪式上居然与安庆市和太湖县主要领导同坐主席台,并在仪式结束后把酒共饮。(《北京青年报》2月14日)

  因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荐人,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让阶下囚转眼成为座上宾。一些地方官员对招商引资如此畸形的“重视”,不能不说是一种危险。

  地方官员违法“媚商”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一些地方为了迎合投资者,几乎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地方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抓招商,招商引资指标被层层分解。项目引进人和投资者成为地方政府恭敬有加的“红人”,招商企业及法人代表受到重点保护甚至袒护,一旦犯事也能法外开恩;土地低价出让甚至白送,违反税法帮助企业逃避税收;强行拆迁农民房屋,为投资者进场开路;无视项目的环境污染和对资源的浩劫,违法为企业开工办理手续甚至在无手续的情况下默许生产。可以说,凡是公权力能够调动和支配的资源,无论是否触及法律红线,都会用来为招商引资效劳,资本因此成为权力顶礼膜拜的偶像。

  在我看来,一些地方把招商引资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一些地方官员对招商引资情有独钟并乐此不疲,要害在于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体系。自身经济实力薄弱、公共财政困窘的欠发达地区,身陷发展焦虑的地方官员往往把希望寄托在招商引资上,不惜手段展开项目争夺。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法规被跳过,群众利益被损害,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招商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动,企业是市场主体,也应当是招商引资的主体。如果地方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成了地方官员耗费精力最多的事情,无疑是政府职能的错位。在推动科学发展和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被一些地方官员过分宠幸的招商引资,应该降降温了。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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