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严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关
2007-02-08 10:20:40
中国法院网讯 (卜晓虹) 2006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共受理非诉审查案件620件,比2005年增加15.7%,全部案件均在30日内审查结案,结案率100%,涉案标的达2600多万,其中准予执行548件,占受理案件的88.4%,案件类型涉及治安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强制拆迁等行政管理领域。
该院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把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关,注意把握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界限,做到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不予受理,抵制和排除非正常压力的干扰,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
现行法律规定处理行政非诉案件的期限较短,且行政非诉案件审查的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行政行为),在效率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因此该院在立案时给予申请人充分的诉讼指引,使其尽可能一次提交完备的资料,避免因资料不齐拖延立案时间,影响审查的效率。
严格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且根据非诉行政案件的特点,一般宜以书面审理为主,避免因在审查程序繁琐而降低行政执行法效率。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并通过我院审查的合法行政决定,我院及时组织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坚决彻底的执行,以确保行政效率。
该院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把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关,注意把握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界限,做到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不予受理,抵制和排除非正常压力的干扰,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
现行法律规定处理行政非诉案件的期限较短,且行政非诉案件审查的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行政行为),在效率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因此该院在立案时给予申请人充分的诉讼指引,使其尽可能一次提交完备的资料,避免因资料不齐拖延立案时间,影响审查的效率。
严格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且根据非诉行政案件的特点,一般宜以书面审理为主,避免因在审查程序繁琐而降低行政执行法效率。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并通过我院审查的合法行政决定,我院及时组织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坚决彻底的执行,以确保行政效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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