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为特困申请人送上执行救助款
2006-11-27 10:51:41
法官上门给申请执行人送救助款。
     中国法院网讯 (张龙贵 摄影报道)  为了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每年由县民政局拿出6万元人民币作为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凡符合特困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经法院审查报民政部门审批后即可依法获得救助。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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