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签发搜查令 涉10案老赖首被执行
2006-04-20 09:41:08
- 被查企业财务人员阅读搜查笔录。
- 法院执行人员在搜查企业会计手提包
- 执行人员在审查企业银行存款。
- 法院财务人员在审查帐目。
- 为执行人员出示搜查令。
中国法院网讯 (石绍国 王文文) 4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搜查令,对辖区内10个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及案件多、标的大的企业依法实施搜查。清查这些赖账者的银行存款、帐目、其它资产状况,迫使他们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19日上午,该院执行局首先依法对涉及10个案件、标的达42万余元的罗庄区某瓷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科、经理办公室进行了搜查,现场查出现金8866元,扣押了银行存折两本,银行卡一个,企业现金日记帐一本。经查,银行存款余额31000元,企业现金日记帐余额66893元。
在事实面前,该企业负责人再也不说无钱还债了,主动履行了标的额小的7个案件,其它三个标的8万元以上的案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使多年未结的执行积案得到有效解决。
19日上午,该院执行局首先依法对涉及10个案件、标的达42万余元的罗庄区某瓷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科、经理办公室进行了搜查,现场查出现金8866元,扣押了银行存折两本,银行卡一个,企业现金日记帐一本。经查,银行存款余额31000元,企业现金日记帐余额66893元。
在事实面前,该企业负责人再也不说无钱还债了,主动履行了标的额小的7个案件,其它三个标的8万元以上的案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使多年未结的执行积案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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