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一面旗
——追记“广西模范法官”张亮凡
2006-04-04 14:24:31 |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作者:曾永联 陈维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西南宁市组织了一场报告会。

  会场座无虚席。该市四家班子领导、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和党员群众代表等1300多人静静地聆听主席台上的报告员作报告。听到动情之处,许多党员领导干部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是谁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如此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他,就是被南宁市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广西模范法官”称号、追记一等功的宾阳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亮凡。

  鞠躬尽瘁为工作

  张亮凡出生在宾阳县武陵镇新塘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4年从武陵镇农机站调入法院工作。从穿上庄严的法官制服起,张亮凡就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中。在法院工作的20年里,他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法庭庭长、县法院副院长,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武陵法庭是他工作时间最长的单位之一。法庭辖区内,山多路又险,工作环境十分艰苦,但张亮凡从不埋怨,一干就是10年。

  为方便群众,他经常带着法官驻扎边远山村,巡回就地办案。一去就是十天半月。在山里风餐露宿,饥一餐饱一顿,久而久之,他的身体就落下了胃溃疡这一病根。1995年的夏天,张亮凡带上3名法官到古辣镇稔竹巡回办案。短短的7天时间,他翻越十几座山,步行几十公里路,走遍9个自然村落,一家一户,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离婚案、邻里纠纷案、借款纠纷案……一件件迎刃而解。在7天里,他平均每天工作16个小时,办案40多起。而这几天,张亮凡每天都是用手捂着肚子熬过来的。在回来的路上,因疲劳过度、胃溃疡发作,他一头栽倒在车里。同事们及时把他送到医院。但他在醒来后说的第一句话竟是“不要告诉院领导和我的家人,我不会有什么事的。”张亮凡总是心里装着别人,唯独没有他自己,始终兢兢业业地工作着。

  2003年11月6日晚,甘棠镇发生特大山林火灾,熊熊的大火映红了半边天空,情况十分危急。法院接到县委的指示后,张亮凡不顾自己身患重病,坚持赶赴火灾现场。他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冲锋在前,与群众一道展开扑火。大火扑灭后,从甘棠镇回来已是凌晨4时。可是没到早上8时,张亮凡又来到办公室查阅案件宗卷,一直忙到晚上。回到家后,他饭也没吃就躺到床上,用手紧紧地压着肚子。妻子劝他去医院他不肯。第二天凌晨3时,强烈的剧痛使他直冒虚汗,妻子急忙叫人一同把他送去医院。医生见他病情加重,提出要对他的身体作全面检查。可他强作轻松地说:“没事,可能是前天到甘棠救火太累了。”医生坚决给他作检查,结果令人心碎:肝硬化腹水。随后,他被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专门治疗。而这时,张亮凡还乐观地对前来探望的院领导说:“病情一有好转,就回去上班”。

  然而,这一愿望成了永远的诀别。

  2003年12月6日,带着对审判工作的依依不舍,带着对父母、妻女的愧疚,带着未竟的事业,张亮凡永远地走了。他走得如此匆忙、如此壮烈。

  秉公执法办铁案

  张亮凡手执审判大权,在办案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上级领导的“过问”。但张亮凡不为权所屈。在他心中,只有公平和正义。

  曾有一个经济案件,标的10多万元。当事人通过某上级领导直接找到张亮凡,希望可以免交诉讼费。张亮凡问明情况后,当即告知对方:“立案庭已核实,该案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按规定交清相应的诉讼费。”没有为难之言,也没有委婉之语,张亮凡言简意赅地表达了法律的立场,以浩然正气折服了对方。

  武陵有个司机驾车与外地货车发生相撞,交通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方在外地车主。可车上的乘客不知道外地车主是谁,便联合起来将该司机告上了法庭。这司机一想可冤了,责任不在我怎么要我负责呢?他找人一打听,这主审是张亮凡,而且很可能要判他赔钱。他想了个主意,主动找上门。一进张亮凡的门,茶照喝,事也说,看来有个七八成了,便拿出礼物请“张大法官”笑纳。“张大法官”没有“笑纳”,反而连人带物推出了门外。事后还是依据法律判赔了。过了不久,该司机意外接到张亮凡的电话,依据法律,他可以再告那名外地车主来负这份责任。之所以先判他赔,是因为该案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这就叫法律程序。过后不久,这位车主打赢了这一官司,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司机感激不止,逢人便说张亮凡是个好法官。

  像这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案件,还有许多许多。张亮凡审理的700多件民事案件,70%是调解结案,判决结案的也只有2件上诉,维持率达100%。

  张亮凡,一个从田间地头走出来的法官,从基层法庭走出来的法院副院长,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换来了群众金子般的口碑、铁一般的信任。

  勤奋博学业务精

  张亮凡的爱好是看书,看电视。而且所看的多与法制相关。书看多了,他就像一本“法律知识大全”。每年最高人民法院都会作出大量的司法解释,用以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张亮凡将这些司法解释熟记于心,应用到每一次办案过程中。有一次,调研室的同志要将一个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案编写成案例分析呈报给中院,被张亮凡一眼便看出其中的谬误。因为最高院早已对类似的案例作出司法解释。依据此条司法解释,此案不应受理原告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写材料的同志听了暗自吃惊,翻书一查,果然如此。

  张亮凡不但是一个书迷,还是一个法制评论高手。2003年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与法》栏目记者到宾阳法院拍摄一个民事案例。两位该栏目制作人员到张亮凡办公室见面。得知是法制栏目的制作人员,张亮凡便一下子谈起了该栏目许多案例的个人见解,听得来访者竖起了大拇指。

  清廉一生心为民身

  为副院长,他从不搞特殊化,一生过着简朴的生活。

  1984年张亮凡调到县法院的第一天,他穿着一身已褪色但十分整洁的衣服,让人感觉是遇上了60年代来的人。后来生活改善了不少,他的制服整洁而少有褪色,但仍有不少内衬衣打着补丁。生活越来越好,街上的品牌服装店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可张亮凡年年四季所穿的只有一个“品牌”,那就是他心爱的法官制服。

  在武陵,有一位叫阮先英的老人至今对张亮凡仍念念不忘。提起张亮凡,阮阿婆就会未语泪先流,泣不成声地说:“张副院长呀,好人啊!他比我的亲生儿子还亲!”25岁那年,阿婆参加革命工作的丈夫牺牲了,阿婆守了寡。她独自抚养着丈夫的遗孤吴贵盛。不幸的是,1991年,阿婆70岁时,已在武陵法庭工作的儿子却不幸病故了,留下他11岁的女儿和9岁的儿子,还有盛年的妻子。

  那时候,张亮凡还在武陵法庭任庭长,为了安排好阮阿婆一家的生活,张亮凡上下奔波,终于在黎塘法庭为阿婆一家争取到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搬到黎塘两年后,阿婆的媳妇就改嫁了,留下年迈的阿婆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看着两个可爱的孙儿,想到他们年纪幼小就失去父母双亲的照顾,阿婆愁容满面。张亮凡知情后,对阿婆更加牵肠挂肚,放心不下。

  张亮凡调任县法院副院长后,每次下乡到黎塘法庭检查工作,一下车他就先奔阮阿婆家探望,检查完工作,又下到阿婆家。如同儿子回家,一进门就喊:“妈,我来看您了!”每当中秋节和春节到来,张亮凡又代表单位专程跑几十公里的路去看望阿婆,并给阿婆送来慰问金;阿婆每次都会依依不舍地送张亮凡到村口,这时,张亮凡又会从衣袋掏出钱来,有时是50元,有时是30元地塞给阿婆,最后自己只剩下几块钱回去。张亮凡用自己的孝心爱心温暖了阿婆那颗年老而孤寂的心。

  一个人做几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一个法官在几件案件上做到公平、公正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要秉公执法,无私无畏。但张亮凡在他那短暂的生命旅程中都做到了。他就像一支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他无怨无悔地为审判事业尽心尽责,日夜操劳,用忠诚和生命擎起神圣的天平。他的一生,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他做过的“小事、好事”不计其数,正是这些平凡的小事、好事,闪亮了他短暂的一生,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平凡做人、清白做官的高尚品格,树起了一面鞠躬尽瘁、司法为民的旗帜!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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