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证券擅挪客户资金赔偿3100万
2006-03-14 15:22:23
中国法院网讯 (郭京霞) 中期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苏州街证券营业部、中期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三亚市先锋管道燃气公司、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授权,擅自代理客户进行股东帐户转移,挪用客户股票资金,致使客户遭受严重经济损失。为此,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三亚市先锋管道燃气公司、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将中期证券及其下属苏州街营业部一起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中期证券及其苏州街营业部共同赔偿上述几家客户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
2003年7月,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与中期证券苏州街营业部签订了《委托监管协议》,约定外贸租赁公司在中期证券苏州街营业部开设帐户,委托苏州街营业部对帐户进行监管。后外贸租赁公司将现金2000万元划入该帐户。但苏州街营业部在未经外贸租赁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帐户下的股东卡及其股票转出,转出股票价值为618.26万余元。
与外贸租赁公司相似的事情同样发生在五矿公司身上。2003年2月21日,五矿公司与某证券代理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约定五矿公司将5000万元现金存入在苏州街营业部开立的1380帐户,并委托代理公司代办上述帐号内的证券买卖业务。同日,五矿公司、某证券代理公司与苏州街营业部签订《授权监管委托书》,苏州街营业部承诺不自行将该证券帐户挪作他用。后五矿公司将现金5000万元划入1380帐户。但苏州街营业部在未经五矿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1380帐户下的股东卡及其股票以撤销指定交易或分户的方式转出,其中以撤销指定交易转出的股票价值为243.84万余元。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苏州街营业部应妥善保管外贸租赁公司、五矿公司等客户买入或存入各自帐户内的有价证券。苏州街营业部在未经外贸租赁公司、先锋公司、五矿公司等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将客户帐户下的股东卡及其股票以撤销指定交易或分户的方式转出,该转移行为的直接后果即为外贸租赁公司、先锋公司、五矿公司等客户丧失了对该部分股票的控制权,故苏州街营业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因此给外贸租赁公司、五矿公司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中院认为,赔偿责任既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损失。因为外贸租赁公司等客户的股票被苏州街营业部转移,致使其丧失了相应股票的所有权,并进而丧失了依据所有权取得收益的权利,故苏州街营业部对由此给客户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计算,损失的数额合计为3100余万元。鉴于苏州街营业部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一中院判令应由中期证券公司与苏州街营业部共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003年7月,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与中期证券苏州街营业部签订了《委托监管协议》,约定外贸租赁公司在中期证券苏州街营业部开设帐户,委托苏州街营业部对帐户进行监管。后外贸租赁公司将现金2000万元划入该帐户。但苏州街营业部在未经外贸租赁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帐户下的股东卡及其股票转出,转出股票价值为618.26万余元。
与外贸租赁公司相似的事情同样发生在五矿公司身上。2003年2月21日,五矿公司与某证券代理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约定五矿公司将5000万元现金存入在苏州街营业部开立的1380帐户,并委托代理公司代办上述帐号内的证券买卖业务。同日,五矿公司、某证券代理公司与苏州街营业部签订《授权监管委托书》,苏州街营业部承诺不自行将该证券帐户挪作他用。后五矿公司将现金5000万元划入1380帐户。但苏州街营业部在未经五矿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1380帐户下的股东卡及其股票以撤销指定交易或分户的方式转出,其中以撤销指定交易转出的股票价值为243.84万余元。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苏州街营业部应妥善保管外贸租赁公司、五矿公司等客户买入或存入各自帐户内的有价证券。苏州街营业部在未经外贸租赁公司、先锋公司、五矿公司等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将客户帐户下的股东卡及其股票以撤销指定交易或分户的方式转出,该转移行为的直接后果即为外贸租赁公司、先锋公司、五矿公司等客户丧失了对该部分股票的控制权,故苏州街营业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因此给外贸租赁公司、五矿公司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中院认为,赔偿责任既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损失。因为外贸租赁公司等客户的股票被苏州街营业部转移,致使其丧失了相应股票的所有权,并进而丧失了依据所有权取得收益的权利,故苏州街营业部对由此给客户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计算,损失的数额合计为3100余万元。鉴于苏州街营业部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一中院判令应由中期证券公司与苏州街营业部共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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