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2青年绑架老雇主之子勒索30万
2006-03-03 17:11:06
2被告人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 (钟晓文) 福建省武平县的两名男青年因手头不宽裕,竟公然绑架老雇主的儿子,向老雇主勒索人民币30万元。3月2日,武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建国后该县首例绑架案,两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现年均为22岁的钟起生、王朝富会干装修活,曾经受雇到王某华家搞过装修。2005年9、10月份,手头缺钱的钟起生、王朝富密谋绑架王某华的儿子勒索钱财。
2005年10月19日早上7时许,钟起生、王朝富携带摩托车头盔、透明胶布、伤湿止痛膏、手机卡、蛇皮袋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来到武平县“县标”附近。见王某华之子王某某(小学生)一人步行去上学,钟起生便上前捂住王某某嘴巴,将其抱到王朝富骑的摩托车上,载往武平县万安乡五里村康埠垅小溪边停下,然后将王某某的手脚用透明胶布捆住,嘴巴用伤湿止痛膏封住,再把全身用编织袋套住。因被附近一村民看到,钟起生、王朝富又将王某某抱上摩托车载走,另找藏匿地点,最后将王某某藏于武平县职业中专学校后面的一处杉木林中。
钟起生向王某某问得其父母的手机号码后,交待王朝富看守王某某,自己则到外面用手机打电话给王某某的父亲王某华,向其勒索人民币30万元。当日下午5时许,钟起生与王某华在武平县平川镇南门大桥下交接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王朝富久等钟起生未回,于当日下午4时许丢下王某某后跑回家中。王某某在王朝富离开后,挣开被捆绑的手脚逃脱获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钟起生、王朝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对本案择期宣判。
现年均为22岁的钟起生、王朝富会干装修活,曾经受雇到王某华家搞过装修。2005年9、10月份,手头缺钱的钟起生、王朝富密谋绑架王某华的儿子勒索钱财。
2005年10月19日早上7时许,钟起生、王朝富携带摩托车头盔、透明胶布、伤湿止痛膏、手机卡、蛇皮袋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来到武平县“县标”附近。见王某华之子王某某(小学生)一人步行去上学,钟起生便上前捂住王某某嘴巴,将其抱到王朝富骑的摩托车上,载往武平县万安乡五里村康埠垅小溪边停下,然后将王某某的手脚用透明胶布捆住,嘴巴用伤湿止痛膏封住,再把全身用编织袋套住。因被附近一村民看到,钟起生、王朝富又将王某某抱上摩托车载走,另找藏匿地点,最后将王某某藏于武平县职业中专学校后面的一处杉木林中。
钟起生向王某某问得其父母的手机号码后,交待王朝富看守王某某,自己则到外面用手机打电话给王某某的父亲王某华,向其勒索人民币30万元。当日下午5时许,钟起生与王某华在武平县平川镇南门大桥下交接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王朝富久等钟起生未回,于当日下午4时许丢下王某某后跑回家中。王某某在王朝富离开后,挣开被捆绑的手脚逃脱获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钟起生、王朝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对本案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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