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
2006-02-16 15:28:16
  • 躲避执行近两年的谢某,被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
  • 黄某领到10000元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 (徐华山 廖林雄 摄影报道)  2月14日,从福建省高院传来喜讯,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是南平地区第一家。去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81件,执结1292件,执结率达93.6%,受理案件标的金额6157.55万元,执结标的金额5632.4万元。为促进地方经济环境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努力。

  2月15日,记者跟随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道,顶着小雨,在泥泞的乡镇村庄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和买卖合同、民间借款纠纷等案件。他们送达执行书6份,走访当事人7人,解决合同纠纷2起,当天执结标的金额10000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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