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一盏灯 照亮一大片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典型选树工作纪实
2018-04-13 14:25: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金林 侯向锋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两级法院扎实做好评优树模和典型培养推广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作用,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审判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选树典型“促赶超”
典型是队伍建设的“方向标”。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先进典型是法院队伍建设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源泉,积极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向作用,能够有力地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因此,该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典型选树工作,把培树先进典型作为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着眼长远发展、梯次发展、持续发展,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把策划、宣传、培养先进典型作为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进队伍建设的强力抓手,为典型的选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支持。与此同时,院党组要求选树的先进典型,在坚定信仰信念上“领跑”,在执法办案上“赶超”,在严守纪律规矩上“表率”,切实发挥“风向标”作用,带动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在追赶超越的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精挑细选“找好点”
典型选树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在沟通协调,在充分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精心选好“培养点”。首先根据近年来各基层法院、院机关各部门、全市法院干警的工作实绩、公众满意度排名、当地党政机关意见、上级法院的意见、党风廉政等几个方面,初步确定长期(5-10年)的典型培养对象。其次根据实际变化,不断调整近期培养对象。如市中院行政庭近几年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保障服务大局方面成绩突出,工作得到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省市法院的认可,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典型培养点。最后对确定的培养对象高标准、严要求。对确定的培养对象,增加督促检查、明察暗访的次数,争取做到防患于未然。
群策群力“添把火”
典型选树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典型培养注入“新动能”。不同法院工作的方法和思路不同,工作上出成绩的点也不同,这就需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寻找各法院工作的“闪光点”,为培养典型打下基层。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得到群众认可的典型才是真正典型,才是能走的更远的典型。2016年,市中院和市委宣传部、商洛日报社、商洛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商洛市最美法官”,设立了微信投票、网络投票环节,最终活动参与10万余人次,达到了很好的效果。注重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近几年商洛法院的重大典型,如诉调对接丹凤模式、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打击“老赖”,这都是审判执行部门干警层层把关、精心推荐、不懈努力的结果。
做好宣传“造好势”
典型选树需要重视打造多维度、立体式的媒体宣传矩阵,为典型推广“营造声势”。重视举办大型表彰活动。如举办的商洛市最美法官评选和全市法院优秀党员法官事迹巡回报告、全市法院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等活动,邀请党政机关、代表委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能够让大家全方位了解先进典型。积极与高等院校和专家学者沟通联系。如网站、报纸、电视对诉前调解丹凤模式的广泛报道,引起省法院和学界(西北政法大学)重视,随后西北政法大学和省法院相继在商洛、丹凤召开座谈会和现场会,邀请媒体更为深入生动的报道,引起更大地反响,得到社会的认同。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交相呼应。在用好报纸、电视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拍摄微电影《追赖》宣传执行工作,发布与典型推广微博200余条、微信30余条,累计阅读3万余人次,全方位宣传先进典型。
遍地开花“结硕果”
近年来,商洛中院集中举办了商洛市最美法官、全市法院优秀党员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等规模相对较大的表彰活动。商洛全市7个基层法院有4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3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90个集体、150余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该院执行局荣立集体一等功,该院民一庭被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商州区法院院长林怀福荣立个人一等功,商州区法院执行局长王健荣获“2017年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是全国仅有的10名执行法官,也是陕西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执行法官。
成绩鼓舞人心,典型催人奋进。商洛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典型选树系列活动,通过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引导广大干警见贤思齐,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提升综合素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奋发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选树典型“促赶超”
典型是队伍建设的“方向标”。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先进典型是法院队伍建设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源泉,积极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向作用,能够有力地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因此,该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典型选树工作,把培树先进典型作为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着眼长远发展、梯次发展、持续发展,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把策划、宣传、培养先进典型作为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进队伍建设的强力抓手,为典型的选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支持。与此同时,院党组要求选树的先进典型,在坚定信仰信念上“领跑”,在执法办案上“赶超”,在严守纪律规矩上“表率”,切实发挥“风向标”作用,带动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在追赶超越的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精挑细选“找好点”
典型选树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在沟通协调,在充分掌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精心选好“培养点”。首先根据近年来各基层法院、院机关各部门、全市法院干警的工作实绩、公众满意度排名、当地党政机关意见、上级法院的意见、党风廉政等几个方面,初步确定长期(5-10年)的典型培养对象。其次根据实际变化,不断调整近期培养对象。如市中院行政庭近几年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保障服务大局方面成绩突出,工作得到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省市法院的认可,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典型培养点。最后对确定的培养对象高标准、严要求。对确定的培养对象,增加督促检查、明察暗访的次数,争取做到防患于未然。
群策群力“添把火”
典型选树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典型培养注入“新动能”。不同法院工作的方法和思路不同,工作上出成绩的点也不同,这就需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寻找各法院工作的“闪光点”,为培养典型打下基层。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得到群众认可的典型才是真正典型,才是能走的更远的典型。2016年,市中院和市委宣传部、商洛日报社、商洛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商洛市最美法官”,设立了微信投票、网络投票环节,最终活动参与10万余人次,达到了很好的效果。注重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近几年商洛法院的重大典型,如诉调对接丹凤模式、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打击“老赖”,这都是审判执行部门干警层层把关、精心推荐、不懈努力的结果。
做好宣传“造好势”
典型选树需要重视打造多维度、立体式的媒体宣传矩阵,为典型推广“营造声势”。重视举办大型表彰活动。如举办的商洛市最美法官评选和全市法院优秀党员法官事迹巡回报告、全市法院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等活动,邀请党政机关、代表委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能够让大家全方位了解先进典型。积极与高等院校和专家学者沟通联系。如网站、报纸、电视对诉前调解丹凤模式的广泛报道,引起省法院和学界(西北政法大学)重视,随后西北政法大学和省法院相继在商洛、丹凤召开座谈会和现场会,邀请媒体更为深入生动的报道,引起更大地反响,得到社会的认同。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交相呼应。在用好报纸、电视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拍摄微电影《追赖》宣传执行工作,发布与典型推广微博200余条、微信30余条,累计阅读3万余人次,全方位宣传先进典型。
遍地开花“结硕果”
近年来,商洛中院集中举办了商洛市最美法官、全市法院优秀党员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等规模相对较大的表彰活动。商洛全市7个基层法院有4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3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90个集体、150余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该院执行局荣立集体一等功,该院民一庭被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商州区法院院长林怀福荣立个人一等功,商州区法院执行局长王健荣获“2017年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是全国仅有的10名执行法官,也是陕西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执行法官。
成绩鼓舞人心,典型催人奋进。商洛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典型选树系列活动,通过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引导广大干警见贤思齐,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提升综合素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奋发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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