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法院建立执行应急机制
2006-02-07 14:16:38
     中国法院网讯 (彭跃进 雷瑞甫)  为了确保执行工作良性运作,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抽调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执行法官组成两个执行应急小组,分别由执行实施庭的庭长担任组长,执行局局长负总责,分管院长总指挥。该执行应急机制自2月份开始实行。

  该院执行应急小组重点对故意躲避法院执行、无正当职业、无固定居住地和正常工作日八小时之内难以查找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应急小组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采取无节假日办公,全天候处于备勤状态。申请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要与法院联系,执行应急小组便根据接到的线索,迅速出击,立即执行,保证被执行疑难案件得以快执、快结,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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