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抢游戏机酿命案 老板失职赔偿
2005-12-27 14:18:00
     中国法院网讯 (郑春笋)  12月26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月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6万多元;被告人范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游戏厅业主李某夫妇因管理不善、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被判赔偿1.5万多元。

  5月7日上午10时,在李某夫妇承包的庆云县剧院电子游戏厅里,刚满18周岁的石月振和辍学的15周岁男孩陈文宝在同一台游戏机上玩对打游戏。陈文宝把石月振打败了,旁观的王某上机与陈文宝玩对打,石月振被替下来观战。一会儿,陈文宝被王某打败了,石月振要替下陈文宝,而头也不抬的陈文宝用手推了一下石月振,说:“我再玩一局,你再玩。”石月振便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陈文宝的后腰、右胸等处连捅了数刀,致陈因心脏主动脉等处被刺破死亡。

  案发后,石月振曾逃至在北京打工的大姐夫范某处,范某在得知石月振系杀人潜逃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住所,资助600元现金,帮助石继续逃匿。5月30日,警方根据线索,在河北省黄骅市一网吧内将潜逃到此的石月振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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