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年空手诈骗300万被判15年
2005-12-14 15:55:07
被告人王勇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 (梁宗/文 李扬/摄)  无业人员王勇打着借款和合作经营汽车业务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诈骗他人钱财达270余万元。12月1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三十尚未出头的王勇,虽然年纪不算大,可是玩“空手道”诈骗倒是老手。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2月至2001年9月间,王勇先后冒用上海市某装潢公司的名义、伪造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买断承包车辆经营书》和汽车销售营业执照等作案手段,以做生意缺少资金、合作经营车辆租赁业务、开设汽车销售公司等为由,用许诺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报废的摩托车作抵押等方式,先后三十一次以借款和合作经营投资等名义,诈骗被害人徐某及其家人86万余元人民币以及美元19万余元、日币705万元,共计价值人民币300万余元。

  当被害人及其家人向王勇追讨借款和约定的利息、红利时,王勇仅支付了17.95万元人民币后便逃之夭夭。 之后,徐某及其家人向王勇的父母追讨回9.6万元 。直至案发,尚有270余万元赃款未被追回。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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