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法院抓抢时机巧执涉农案件
2005-09-13 16:07:12
     中国法院网讯 (赵岩亮)  农业生产季节性强,涉农案件如果处理得不及时,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强抓执行不误农时,在春耕、三夏、秋收等季节来临之际,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该院又对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农案件进行了突击执行,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藁城市庄合村委会诉魏某、李某自然资源使用纠纷案2004年12月判决结案。法院判决魏某、李某等19名被告立即将已划为开发带的18.2亩土地归还村委会,并清除土地上的附属物。但判决生效后,魏某、李某等19名被告拒不执行判决。今年8月,村委会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接案后,办案人员考虑到秋播即将开始,如果19名被告进行耕种,执行肯定会给他们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于是立即查封了18.2亩土地。并且找到他们做了大量工作,要他们把土地归还村委会,但几名被执行人情绪较大,拒不配合执行。最后为了维护村委会合法权益,保证土地得到及时开发,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

  9月6日,执行局出动15名干警,在乡政府、司法所的配合下,动用两台大型铲车,依法清理了18.2亩土地上的附属物,依法收回了土地使用权。

  另据悉,藁城法院已对10余起未执结的涉农案件采取了定人、定案、定时的“三定”方法,责任到人,限期办案,加大力度,抢抓农时,争取在秋播结束前执行清结,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与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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