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组织出国演出 艺术公司经纪人受审
2004-11-22 13:46:33 | 来源:新华网-成都商报 | 作者:周前进 曾光
  没有演员证,更没有演艺证明,为了出国搞演出,竟买来歪章制造假证件,最终蒙混过关,把一些女青年组织到日本演出!昨日记者获悉,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一艺术公司经纪人陈某日前在成都市中院受审。 

  大胆行骗:伪刻78枚印章  

  2004年6月10日,成都警方接报,蜀都大道附近某大厦25楼一公司内,发现大量伪刻印章。警方随后在“简阳市华莲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室内搜缴了78枚假印章。其中,既有伪刻的“成都市文化局”、“成都市公证处”的印章,也有我市一些知名酒店的印章。  

  在挡获数名嫌疑人后,警方调查获悉,这些印章都是从事文化经纪活动的陈某所有。此后,成都警方赶赴外地,将陈某挡获。对于伪刻印章一事,陈某供认不讳。2004年7月12日,陈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批捕。  

  出国演出:全套假证件  

  日前,成都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当庭指控,2002年以来,陈某利用成都市街边、电杆上张贴的非法“办证”广告,与“办歪证”者取得联系后,先后伪刻了印章78枚。  

  陈拿到伪刻印章后,便在成、渝两地招募了一些女青年,称可以组织她们到日本演出挣钱。陈利用伪刻印章,为招募的女青年制作了假的演员证、假演艺证明,并将伪造的演员证、演艺证明、个人简历等寄往日本的娱乐经济公司。  

  日本娱乐经济公司在收到陈寄到相关证书后,便到日本“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办妥后邮寄给陈某。陈某拿到该证明书后,取得合法签证,将招募的女青年组织到日本进行演出,自己从中赚取非法所得。 

  “女演员”:不知证件有假  

  据几名由陈组织到日本演出女青年在证词中称,自己虽然会唱歌跳舞,但确实没有演员证,陈某为她们办了相关证件后,她们并不知那是假的。同时,这些女青年称在日本只是正常表演,没有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通过证词,记者了解到,虽然相关证件是歪的,演员也是假的,但陈某对招募来的女青年要求却颇为“严格”,这些女青年不许逾期不归,不许遗失护照。在自购机票飞抵日本后,日本的娱乐公司将她们从机场接走,此后,她们与娱乐公司签订合同,到一些娱乐场所表演,演出期一般为6个月。  

  陈的辩护人称,陈伪刻公章,只是想弄到假演员证和演艺证明,简化程序,以方便到日本演出。同时,陈某将招募到的女青年组织到日本,都是公开的演出,收取一定的演出费用是合法的。随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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