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中的收容病区护士长被判有罪
2004-09-27 14:39:12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黄珊
  据信息时报报道,日前,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区住院部护士长魏国英,因构成玩忽职守罪,被芳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对魏案的审结,代表着司法机关对孙志刚事件涉案人员的追究已画上句号。

  报道指,作为原广州市定点收治“三无”病人的收容病区护士长的魏国英,明知护工殴打被收治的病人,却未按规定职责行事,没将实情记录在案。由于她疏于管理、监管不力的玩忽职守行为,致使收容病人中一人被打成骨折,一人被打成重伤,并终酿广受关注的孙志刚事件。

  护士长管理不善有“前科”

  魏国英,大专文化,今年40岁。2001年3月起,她在广州市脑科医院位于白云区的江村住院部任护士长。由于该住院部被有关国家机关指定为广州市“三无”病人收治点收容病区,魏事实上就是收容病区的护士长。据介绍,收容病区的保安人员俗称“护工”。魏国英的工作职责中,包括对护工的管理(如编班、扣罚、工作安排、随时检查督促其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据介绍,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因被收容人员孙志刚自报有心脏病,被转送魏国英任职的收容病区。19日晚,孙志刚大声喊叫求助,引起护工乔艳清不满,乔随即指使同仓其他被收治人员将孙志刚活活打死。

  经司法机关调查证实,在孙志刚事件发生前,收容病区就存在管理混乱现象。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期间,护工何多胜将收容病人汤某打成了骨折。按规定,交接班人员应书写好交接班报告,像“三防”病人(防自杀、自伤、伤人、毁物)这样的内容是必须记载在报告中的。魏国英是当天的值班护士长,但她没将汤被打的事记载在交接班护理记录中。在护工何多胜后来的证言中也提到“……由于魏护长没有记录这件事,我就滋生了‘打人没什么’的观念……”。汤某被打事发多日后,魏国英才将此事向住院部有关领导汇报,病区遂作了一定整改。然而整改收效甚微,病区不久又发生了更严重的打人事件。直至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此现象才得到了真正彻底的改观。

  监管不力 护长玩忽职守获刑

  孙志刚事件经有关媒体披露后很快进入司法程序。指使打人的护工乔艳清等人及参与打人者,均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并经法院审理。2003年6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乔艳清等12名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刑。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收容病区区长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年。

  而作为护士长的魏国英对乔艳清等护工的管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孙案后,她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但在关于是否追究她的刑事责任问题上当时尚有争论,魏国英获得取保候审处理,因此去年未与其他人一同受审获判。今年6月初,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她提起了公诉。

  综合全案证据,芳村法院认为,魏国英在护工何多胜殴打被收治人员汤某的事件中,作为值班护士长,并没有将此事记载到交接班护理记录中,尽管后来经她汇报,病区有所整改,但收容病区管理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护工殴打被收治人员及被收治人员互殴的行为时有发生,以至最终导致孙志刚事件这样的严重后果。对此,法院认定,魏国英明显对护工疏于管理、监管不力,作为在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鉴于魏国英的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日前,法院对她做出从轻处罚。魏国英没有上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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