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同意登记 郭傲天沿袭祖姓
2004-08-31 11:10:19
中国法院网讯 (徐寒军)
8月3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准许诉通州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案的原告郭傲天撤回起诉。郭傲天因沿袭祖姓被拒绝户口登记而认为公安局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将公安局诉至通州区法院。
原告郭傲天父母的名字分别为林健、付玉红,其祖父母分别叫郭春德、林士明。因郭傲天的父亲林健出生时其祖父郭春德长期在外工作,故林健随母亲姓林。原告出生后,家人均愿原告沿袭祖姓,故起名郭傲天。2004年6月10日,原告之父林健按有关规定携带全部证件到派出所给原告进行户口登记时,负责登记的警员以原告只能随父姓或随母姓,不能姓其他姓氏为由拒绝为原告进行户口登记。后原告祖父又亲自到派出所处说明情况,但被告依旧拒绝为原告进行户口登记。
法院向通州公安分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后, 8月30日原告法定代理人及委托代理人到通州区法院申请撤诉,称被告已同意为原告以现用姓名进行户口登记。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准许撤诉。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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