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三项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
2004-07-23 11:49: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培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既是惩治腐败的职能部门,又属于反腐败的重点领域。人民法院的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公正效率”和司法为民宗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努力确保法官队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
一、健全教育机制,抓好廉洁勤政教育,确保干警“不愿为”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根本,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深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和肩负的责任,形成抵御腐蚀和诱惑的免疫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在教育内容上,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政治思想教育。教育法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 政治立场。二是宗旨观念教育。教育法官牢记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而绝不是为个人 谋取私利的;充分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利国利民利已,用不好则会害人害己,甚至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法官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依法履行职责,恪守法官本份,廉洁公正司法,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沦为他人谋取非 法利益的工具。四是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党员法官认真遵守党的“两个条例”,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教育广大法官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弘扬正气,树立良好形象。五是法律业务和科学文 化教育。要通过狠抓法律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崇尚业务的良好氛围,把法官的业余精力凝聚到学习、钻研业务上来,不断提高法官的品味和层次,进而自觉抵御、远离低级趣味和不良诱惑。
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注意四点:一要准确把握干警思想状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法官队伍的思想现状和精神追求,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育规律,使道德教育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法官队伍的特点。二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法官的工作和生活实践中去,与法官的业内行为和业外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法官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使思想道德教育贴近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能够入情入理、入脑入心、行之有效,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法官的心坎里。三要充分运用正反典型,增强教育的生动性。既要大力开展正面教育,善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又要注重开展反面教育,善于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诫勉。四是发挥载体作用,增强教育的灵活性,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政工、宣传部门的作用对法官进行普遍教育,同时积极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既要善于运用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努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真正把思想道德教育做实、做细、做深、做透。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真正使法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司法的意识,把好“总开关”,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审判权的行使,确保干警“不能为”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近年来,我市法院在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应当说,这些制度在约束和规范干警行为,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有些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实践中不好操作:有的制度虽然制定得很好,但没有严格得到落实;另外有些方面还缺乏明确的规定,制度上存在空白和漏洞。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要对现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一次清理,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诫勉制度,领导干部述建设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操作性、可行性。按照省法院要求,中院更将在全市法院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二要抓好制度落实。再好的制度不去执行也无异于一纸空文,反而使违纪违法者更加胆大妄为。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每个法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抓落实的关键是抓查处,特别是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予以清除,绝不姑息迁就,以免养痈遗患。
三、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方位监督,确保干警“不敢为”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就必须强化监督制约。
抓监督要有正确的思路和切入点,我认为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部位。从司法实践和查处违纪违法的情况看,当前容易发生问题的主要是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的部门,特别是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更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是监督的重中之重,二是重点环节。在立案阶段,重点监督立案、保全等环节,防止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等问题:在审判阶段,重点监督审判过程,防止其滥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损害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在执行阶段,重点监督强制措施的采取、财产的评估,拍卖和执行款物的过付等环节,防止强制措施的滥用,防止执行人员截留、挪用过付款。三是重点人员。对有过轻微违纪行为、群众信访数量多、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高的审判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加强监督,该调离审判岗位的及时调离审判岗位。
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的同时,狠抓法院内部监督。要大力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党的纪律在法院得到贯彻落实;要强化二审和再审的监督职能,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要在保障合议庭和法官审判权力的同时:强化院、庭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或被滥用:要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监督工作渗透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实践中去,延伸到法官业外活动中去,特别是要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对举报法官违纪违法的,有一件查一件,查实一件严肃处理一件。要将积极争取外部监督与努力强化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构建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的监督体系,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一、健全教育机制,抓好廉洁勤政教育,确保干警“不愿为”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根本,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深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和肩负的责任,形成抵御腐蚀和诱惑的免疫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在教育内容上,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政治思想教育。教育法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 政治立场。二是宗旨观念教育。教育法官牢记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而绝不是为个人 谋取私利的;充分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利国利民利已,用不好则会害人害己,甚至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法官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依法履行职责,恪守法官本份,廉洁公正司法,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沦为他人谋取非 法利益的工具。四是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党员法官认真遵守党的“两个条例”,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教育广大法官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弘扬正气,树立良好形象。五是法律业务和科学文 化教育。要通过狠抓法律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崇尚业务的良好氛围,把法官的业余精力凝聚到学习、钻研业务上来,不断提高法官的品味和层次,进而自觉抵御、远离低级趣味和不良诱惑。
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注意四点:一要准确把握干警思想状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法官队伍的思想现状和精神追求,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育规律,使道德教育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法官队伍的特点。二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法官的工作和生活实践中去,与法官的业内行为和业外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法官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使思想道德教育贴近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真正能够入情入理、入脑入心、行之有效,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法官的心坎里。三要充分运用正反典型,增强教育的生动性。既要大力开展正面教育,善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又要注重开展反面教育,善于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诫勉。四是发挥载体作用,增强教育的灵活性,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政工、宣传部门的作用对法官进行普遍教育,同时积极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既要善于运用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努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真正把思想道德教育做实、做细、做深、做透。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真正使法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司法的意识,把好“总开关”,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审判权的行使,确保干警“不能为”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近年来,我市法院在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应当说,这些制度在约束和规范干警行为,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有些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实践中不好操作:有的制度虽然制定得很好,但没有严格得到落实;另外有些方面还缺乏明确的规定,制度上存在空白和漏洞。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要对现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一次清理,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制度,诫勉制度,领导干部述建设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操作性、可行性。按照省法院要求,中院更将在全市法院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二要抓好制度落实。再好的制度不去执行也无异于一纸空文,反而使违纪违法者更加胆大妄为。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每个法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抓落实的关键是抓查处,特别是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予以清除,绝不姑息迁就,以免养痈遗患。
三、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方位监督,确保干警“不敢为”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就必须强化监督制约。
抓监督要有正确的思路和切入点,我认为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部位。从司法实践和查处违纪违法的情况看,当前容易发生问题的主要是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的部门,特别是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更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是监督的重中之重,二是重点环节。在立案阶段,重点监督立案、保全等环节,防止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等问题:在审判阶段,重点监督审判过程,防止其滥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损害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在执行阶段,重点监督强制措施的采取、财产的评估,拍卖和执行款物的过付等环节,防止强制措施的滥用,防止执行人员截留、挪用过付款。三是重点人员。对有过轻微违纪行为、群众信访数量多、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高的审判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加强监督,该调离审判岗位的及时调离审判岗位。
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的同时,狠抓法院内部监督。要大力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党的纪律在法院得到贯彻落实;要强化二审和再审的监督职能,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要在保障合议庭和法官审判权力的同时:强化院、庭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或被滥用:要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监督工作渗透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实践中去,延伸到法官业外活动中去,特别是要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对举报法官违纪违法的,有一件查一件,查实一件严肃处理一件。要将积极争取外部监督与努力强化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构建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的监督体系,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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