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拒执判决受处罚
2004-05-24 10:58:52
   中国法院网讯(戴泽瀚 后晓健) 近日,胡某一家三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处于司法拘留和罚款。

  胡某与同组农民苏某房屋产权纠纷经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胡某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4070元。判决生效后,胡某仅给付了2400元的诉讼费用,余款1670元虽经苏某多次催要拒不给付。2003年12月30日,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规定的期限内,胡某仍未履行。为了便于执行和解,执行法官特意带苏某来到胡某家。胡某之妻朱某、之女胡某某,不分清红皂白就对苏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法官的劝说下,母女依然谩骂不休。二人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本案的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朱某、胡某某分别予以罚款500元、800元的处罚。

  胡某被依法传唤到庭后,虽经执行法官耐心教育,但他仍以无钱为由抗拒执行,泾县法院随即对其实施十五日司法拘留。受到拘留、罚款处罚的胡某及其妻女,很快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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