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争创“五个一流”
2004-05-09 10:23: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王伯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全心全意依靠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全心全意造福人民,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通过实施“民心工程”,做到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一根本点贯穿审判工作始终, 既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依,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先进的司法理念统领法院工作。法院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执法思想,就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并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就要坚持摒弃不合时宜、束缚发展的执法思想,牢固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司法理念,这是实现法院现代化,保持法院先进性的思想基础。当前要引导法官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主体平等、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文明司法等司法理念。要自觉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确保与各级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就是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思想。为此,要教育广大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这一根本问题和认真解决感情和工作作风问题,杜绝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使民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和法官的温暖。掌好用好审判权必须强化司法护民职责,通过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民权、保民安、排民难、解民忧。要加强司法文明建设,使公正文明之风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要坚持司法便民原则,构建适应审判工作,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民诉讼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人民群众对法院最集中、最强烈的要求是公平地对待各类主体,公正、高效、文明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在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人文关怀。这与法院确定的“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的内涵完全一致。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达到以人为本的目的,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保证。要紧密结合法院系统目前正在开展的司法大检查活动,认真检查在法院工作和法官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规范职务行为和防止权力滥用入手,狠抓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法院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
以人为本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意义,应当成为司法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衡量工作成败与得失的基本标尺。联系法院工作实践中反映出的司法理念、审判方式和工作态度等各个方面存在的某些偏差,强调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键在于在工作中要有争创一流的意识,一要争创一流的班子,一个一流的班子出形象、出效益、出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公正执法、勤政廉政、团结战斗的班子。二要争创一流的队伍,在抓队伍时一定要硬起手腕来,切忌一手硬一手软,要充分认识到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要采取健全制度、定期学习、诫勉谈话、警告谈话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使工作人员切实树立起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公正意识,真正意识到案件廉洁的载体是法官,只有这样,案件才会公正,法院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外部形象,才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威望。三要把案件办成一流的案件,法院的主要职能就是审理各类案件,因此要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作用,强化审判人员的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审限意识,高质量高效率地把案件审理好,避免长期积压案件,要做到刑事案件不超审限,民商事案件超期一定要有审批表,此外还要利用多种形式提高案件质量,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要争创一流的服务,在日常工作中,法院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灵活运用法律,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努力做到让政府支持、让人民满意。五要争创一流的业绩,争先创优就意味着一切工作向前看,法院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行动起来,在工作中发扬干事创业的精神,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为人民服务质量。
以人为本重在办实事、抓落实,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要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领导技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争创“五个一流”,全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先进的司法理念统领法院工作。法院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执法思想,就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并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就要坚持摒弃不合时宜、束缚发展的执法思想,牢固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司法理念,这是实现法院现代化,保持法院先进性的思想基础。当前要引导法官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主体平等、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文明司法等司法理念。要自觉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确保与各级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就是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思想。为此,要教育广大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掌权这一根本问题和认真解决感情和工作作风问题,杜绝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使民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和法官的温暖。掌好用好审判权必须强化司法护民职责,通过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民权、保民安、排民难、解民忧。要加强司法文明建设,使公正文明之风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要坚持司法便民原则,构建适应审判工作,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民诉讼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人民群众对法院最集中、最强烈的要求是公平地对待各类主体,公正、高效、文明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在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人文关怀。这与法院确定的“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的内涵完全一致。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达到以人为本的目的,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保证。要紧密结合法院系统目前正在开展的司法大检查活动,认真检查在法院工作和法官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规范职务行为和防止权力滥用入手,狠抓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逐步建立一套符合法院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
以人为本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意义,应当成为司法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衡量工作成败与得失的基本标尺。联系法院工作实践中反映出的司法理念、审判方式和工作态度等各个方面存在的某些偏差,强调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键在于在工作中要有争创一流的意识,一要争创一流的班子,一个一流的班子出形象、出效益、出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公正执法、勤政廉政、团结战斗的班子。二要争创一流的队伍,在抓队伍时一定要硬起手腕来,切忌一手硬一手软,要充分认识到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要采取健全制度、定期学习、诫勉谈话、警告谈话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使工作人员切实树立起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公正意识,真正意识到案件廉洁的载体是法官,只有这样,案件才会公正,法院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外部形象,才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威望。三要把案件办成一流的案件,法院的主要职能就是审理各类案件,因此要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作用,强化审判人员的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审限意识,高质量高效率地把案件审理好,避免长期积压案件,要做到刑事案件不超审限,民商事案件超期一定要有审批表,此外还要利用多种形式提高案件质量,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要争创一流的服务,在日常工作中,法院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灵活运用法律,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努力做到让政府支持、让人民满意。五要争创一流的业绩,争先创优就意味着一切工作向前看,法院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行动起来,在工作中发扬干事创业的精神,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为人民服务质量。
以人为本重在办实事、抓落实,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要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领导技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争创“五个一流”,全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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