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章制度 确保司法公正
2004-04-20 16:46: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德彬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证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关键。近年来,各级法院都在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立求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制度自身的科学性、长期性、稳定性、强制性、预防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在法院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管人、管事的最公平砝码。因此,作为严格执法、最讲规范的法院必须把制度建设搞好。

  首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是前提。建立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应从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有针对性。就是要结合法院实际,根据本院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人员思想状况来制定制度。一个法院的制度必须针对本院的情况而制订,注重从心理学的角度全面衡量工作人员的思维、情感、意志和技能等各方面,以使制度切实具有实践意义。

  二是制度要有全面性。作为法院内部制度,应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从确立标准、收集情况、监督检查、分析研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等全面考虑,使之成为内容涵盖法院管理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在制定制度前,应制订详尽的计划,以确定衡量制度的标准;成立明确责任的组织机构,以保证目标的实现;制度的制定还要体现群众性,在制定制度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全院参与制定和讨论。

  三是科学性。任何意义的制度,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把握,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法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不例外,完善的制度就是法院各项工作运转规律的外化。制度是通过语言文字来描述这种运转规律的,这就要求它不仅在逻辑结构上要合理安排,而且在语言文字方面也须十分讲究。制度用语必须使用正确规范的科学语言,行文不可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以防止令人产生误解或费解的情况;制度用词还应简明扼要,言简意赅,易于为人们理解和掌握。

  四是制度的效果性。效果如何是对制订制度的预测。法院制度预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审判行为预测、审判效果预测、法院基础条件预测、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情况预测、形势发展预测等。

  五是制度的严肃性。制度的严肃性是制度生命力的内在表现。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一经确立,就表示它体现全院的意愿,任何人员当然服从于制度的约束,因此是严肃的,其严肃性主要表现为赏信罚必的原则。只有抓好落实,做到奖赏守信,惩罚必行,才能使制度不流于形式,才能使全院步调一致。

  其次,抓好制度落实是关键。仅有制度是不行的,关键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否则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成为一种摆设。抓好制度的落实,重点要抓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领导以身作则是制度落实的关键。院领导既要身体力行,模范执行,又要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严格管理。

  第二,强化管理措施,严抓严管是制度落实的保证。一是要在严格思想教育上下功夫。针对本院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实际,及时认真地做好思想引导教育工作,提高大家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二是要坚持长效管理。制度是一种长期起作用的因素,它是以其制订的科学性、执行的稳定性而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长期的作用,因此制度的执行一定要坚持长效意识,不搞短期工程,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此外,还要在长期的执行中不断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和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要在严格检查上下功夫。检查是一种监督行为,是制度落实到实处的保障。通过严格的检查,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在检查中发现制度订得不具体、不完善的在及时修订完善。四是要在严格考核上下功夫。考核首先是建立在检查基础上的,是检查的最终结果。考核与检查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仅有严格检查而无严格考核是不全面的。经过考核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好风气,从而促进自身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今年初,邳州法院从本院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四十多项规章制度,经过全院讨论、研究并经过院党组认真审议后汇编成册,形成内容涵盖法院管理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管理制度,健全了廉政建设制度,规范了行政管理制度,使法院各项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全力开创邳州法院正规化建设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今后邳州法院将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院党组明确提出要求,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的庭,没有特殊的人,通过制定严格的目标责任和考评办法,以责任、岗位目标为基础,以奖惩制度为依托,合理评价部门及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切实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全院履行制度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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