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加快“平安济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04-03-05 16:11: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永胜
2004年2月20日,山东济南市委召开加快“平安济南”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不断强化省会意识和大局意识,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工作,切实加快“平安济南”建设,把省会济南建设成全省的“首善之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建设“平安济南”的主力军。全市法院务必按照市委要求,主动找准位置,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把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抓紧、抓好,为加快“平安济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压倒一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济南”建设的首要职责。一是继续毫不动摇的坚持“严打”方针,突出“严打”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二是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确保罚当其罪、不枉不纵。三是认真总结开展“严打”斗争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严打”斗争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推动“严打”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安定团结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反映。能否处理好这些案件,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安定团结和“平安济南”建设。一是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和行政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群众伸张正义、排忧解难。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二是深入推行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为依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三是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在严格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办案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办案方法,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慎重采取每一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杜绝因执法不当而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的发生。
三、大力强化调节职能,积极服务省会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加快发展对于解决很多矛盾、建设“平安济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将依法加大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力度,在服务省会发展上狠下工夫。一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坚持从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入手,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涉及城建的各类行政案件,为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化解矛盾、搞好保障。三是以完善与辖区企业的司法联络制度、与建委系统的座谈联络制度为基础,以依法帮助解决经济运行和城市建设中的重大涉法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拓展司法服务领域,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为省会发展多做贡献。
四、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涉法信访工作
抓好涉法信访工作,是关系群众利益、社会长治久安和“平安济南”建设的一件大事。一是立即着手开展重点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能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不能解决的耐心进行说服教育。二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坚决惩治有违法行为的上访,认真解决上访老户缠访闹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信访和涉敏感案件信访,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大信访格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地抓好涉法信访工作。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认真参与综合治理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济南”的重要手段。全市法院要继续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认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决策、改进工作的建议,预防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抓好少年审判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和挽救。同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防范,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六、强化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人民法院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一是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狠抓廉正建设不松,进一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为参与“平安济南”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继续坚持重心下移,扎扎实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水平,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夯实参与“平安济南”建设的基层基础。三是以规范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通过强化法院管理,在法院工作中深入落实“公正、为民、廉明、高效”的“八字要求”,积极创建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法院”。
一、牢固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压倒一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济南”建设的首要职责。一是继续毫不动摇的坚持“严打”方针,突出“严打”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二是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确保罚当其罪、不枉不纵。三是认真总结开展“严打”斗争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严打”斗争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推动“严打”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安定团结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反映。能否处理好这些案件,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安定团结和“平安济南”建设。一是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和行政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群众伸张正义、排忧解难。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二是深入推行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为依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三是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在严格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办案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办案方法,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慎重采取每一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杜绝因执法不当而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的发生。
三、大力强化调节职能,积极服务省会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加快发展对于解决很多矛盾、建设“平安济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将依法加大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力度,在服务省会发展上狠下工夫。一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坚持从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入手,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涉及城建的各类行政案件,为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化解矛盾、搞好保障。三是以完善与辖区企业的司法联络制度、与建委系统的座谈联络制度为基础,以依法帮助解决经济运行和城市建设中的重大涉法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拓展司法服务领域,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为省会发展多做贡献。
四、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涉法信访工作
抓好涉法信访工作,是关系群众利益、社会长治久安和“平安济南”建设的一件大事。一是立即着手开展重点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能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不能解决的耐心进行说服教育。二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坚决惩治有违法行为的上访,认真解决上访老户缠访闹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信访和涉敏感案件信访,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大信访格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地抓好涉法信访工作。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认真参与综合治理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济南”的重要手段。全市法院要继续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认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决策、改进工作的建议,预防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抓好少年审判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和挽救。同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防范,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六、强化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人民法院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一是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狠抓廉正建设不松,进一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为参与“平安济南”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继续坚持重心下移,扎扎实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水平,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夯实参与“平安济南”建设的基层基础。三是以规范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通过强化法院管理,在法院工作中深入落实“公正、为民、廉明、高效”的“八字要求”,积极创建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法院”。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