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里的“铁法官”系列报道之二
一千元钱与一面锦旗的故事
2004-02-22 08:45: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漆浩
  • 黄春仙、黄春兰两姐妹与父亲黄开书。
  • 唐汉华先进事迹座谈会现场。
  题记:唐汉华常说:“老百姓有冤才打官司。我把工作做细点,把案子办快点,省得人家揪心,免得人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多耽搁一天,就多增加一天的花销,庭里的工作也给耽误了。” 没有华丽的词藻,却在普通中透露出以民为本的信念。本文撷取的只是唐汉华的众多感人故事中的一例,但却足以充分展现一位人民法官忠于法律、真心为民、司法为民的风采。

  钢城攀枝花市是我国惟一一座以花命名的城市。当记者来到攀枝花市,正值美丽的攀枝花开放,花在高大挺拔的树枝上开放着,恰如一朵朵绚烂的火焰。对于黄春仙、黄春兰两姐妹来说,唐汉华法官就如那开放的攀枝花一样,在短暂的花期中,呈现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火红、炽热。

  尽管事情已过去一年多了,但黄春仙、黄春兰回忆起那一幕幕仍历历在目,犹如发生在昨天……

  2002年12月间,黄春仙、黄春兰年近七旬的父亲黄开苏因车祸住院,其后妻置瘫痪急待医治的丈夫于不顾,狠心地将肇事方赔偿的4万元转移隐藏,拒不支付医疗费用。万般无奈之下,黄开苏决定和后妻离婚,追回那4万元救命钱。由于黄开苏生活不能自理,大女儿黄春仙依法成为了父亲的监护人。

  2002年12月16日,黄开苏离婚案被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一位名叫唐汉华的法官走进了黄家,他从此走进了黄春仙、黄春兰五姐弟心中。

  案件受理后第一天,唐法官就来到了黄开苏家。见到老人整日卧床,一切均不能自理的凄惨景象,唐法官一边安慰黄开苏家人,一边马不停蹄地投入调查取证工作中。

  据知情人透露,4万元赔偿金很可能被藏到了市区炳草岗一带的银行里。就凭着这么一点线索和黄妻的名字,唐汉华开始了一家银行一家银行的查找工作。

  到过攀枝花的人都知道,攀枝花是个典型的西南山城,城市就建在了一个个山坡上,上坡下坡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交通特色。身患严重肝病的唐汉华每天或坐公交车或步行,查遍了东区、炳草岗附近的20多家银行,终于查到了这笔钱的下落,并立即予以冻结。

  与此同时,唐汉华还得处理另一个问题:黄妻将钱私自拿走后,就一直下落不明,法院传票根本就不知该送到哪里?为了及时公正地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唐汉华先后到仁和区大龙潭族乡和仁和区医院等地寻找黄妻。最终,他在黄妻与其前夫所生的女儿家找到了她,并将传票送交到她本人手中。

  很快,案件便开庭审理,法院判决黄开苏与被告离婚,被告返还4万元赔偿金。

  之后,唐汉华亲手将这笔赔偿金交到了黄开苏的手中,并协助黄春仙、黄春兰五姐弟分割财产。黄家姐妹清楚地记得这一天是2003年1月3日,距起诉只有17天。

  目睹唐汉华为维护自己父亲这样一名无钱无势、瘫痪在床的普通当事人的权利所付出的艰辛努力,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感激之情的黄春仙和弟妹们拿出1000元钱,给唐汉华送去,被唐汉华拒绝了。黄春仙不死心,连着几次执意送钱给唐汉华,仍被拒绝。终于有一天,黄春仙找了个机会把钱扔到了唐汉华所坐的汽车里,便掉头离开了。可没过几天,东区法院办公室的同志却把这1000元钱交还到黄春仙手中。原来,唐汉华随即将钱交到院办公室,托办公室同志把钱还给黄春仙,并捎话:“这钱应用在你父亲身上,别耽误了治病。”

  无奈之下,2003年2月,黄春仙代表全家人把一幅“伸张正义顺心意,执法无私得人心”的锦旗送到了东区法院。她说,这面锦旗上的每一个字都表达了他们一家人对唐法官的敬意,他们为老百姓能有这样的好法官而骄傲自豪。

  在对黄氏姐妹采访即将结束之际,黄春仙告诉记者:那时我们并不知道总是风风火火地来又风风火火去的唐法官也是个病人,现在仔细想来,在寻找这笔赔偿金的过程中,他的嘴唇经常沾满血迹。我当时一直以为这是由于天气干燥和劳累过度所致,但直到最后,我才知道当时的唐法官实际上已经身患绝症,来日无多……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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