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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记四川攀枝花法院法官唐汉华:钢城“铁法官”
2003-12-24 15:15:3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任硌、杨文祥
唐汉华是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的普通法官,在21年的法院工作中,他从未办过一件错案、人情案。唐汉华数十年如一日无私奉献的“铁钉”精神,为民执法、清正廉洁的“铁包公”精神和与疾病抗争、坚持工作的顽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
广大干部群众,人们亲切地称他为钢城“铁法官”。
宁欠账八万 不收礼一分
2002年12月,唐汉华承办了银江镇黄开苏诉其妻离婚一案。黄开苏因车祸致瘫住院后,其妻将肇事方赔偿的4万元赔偿金转移隐藏,拒不支付医疗费用,黄开苏无奈之下起诉离婚并追索4万元赔偿金。
躺在病床上的黄开苏等钱治病救命,但又无法提供被告将赔偿金转移到何处的线索。唐汉华一边安慰黄开苏,一边马不停蹄地投入调查取证工作中。身患严重肝病的唐汉华在10余天中,坐公交车或步行外出,在银行进行逐户查找落实,终于查明了被转移的赔偿金,并立即予以冻结。前后仅17天,此案便顺利审结,当黄开苏手捧唐汉华亲自送上门的4万元救命钱时,老泪纵横。
黄开苏的女儿黄春仙对此感激万分,想尽办法把1000元钱送到了唐汉华处。唐汉华随即将钱交到院办公室,托办公室同志把钱还给了黄春仙,并捎话:“这钱应用在你父亲身上,别耽误了治病。”
原东区人大代表、律师刘长江说,他和老唐接触了近20年,耳闻目睹了老唐的许多感人事迹,从未听说过老唐和案件当事人吃过一次饭,更别说收礼了。他去世后,人们自发前往悼念就是最好的证明。
东区人民法院院长龚建元说,唐汉华在21年的法院工作中,办理过上千件案件,从未出现过一件错案或人情案,几乎年年被评为区法院的先进工作者。1990年,唐汉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老唐从不以案谋私的背后,是生活的清贫和妻子、女儿没有固定工作的现实。临终前,他留给妻子女儿除房子以外的“财产”便是一张张账单,记录着他多年来看病买药、买房所欠下的8万余元债务,他再三叮嘱大女儿:“账慢慢还,不要找单位的麻烦。”
判决未写完 生命已耗尽
唐汉华1950年生于四川仪陇县,1968年到西藏参军,1982年转业到东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3年7月23日因严重肝病病逝。
走进唐汉华的办公室,那张空着的椅子上,仿佛仍能看到他劳碌的身影。那整洁的桌面上,仍放着那份仅写了一半但他再也没有机会写完的判决书。
老唐生前所在的行政庭庭长周代珍说:“老唐1998年从办公室调到行政庭工作后,又当审判员又当书记员,我们两个人一年要办100多件除刑事案件外的各类案子,从无积案、错案。他病逝前半个月,还办结了10件案子,最后一份判决未写完,他就走了。”
“老唐是无私奉献的典范。”同事们交口称赞。东区法院审判员姚东说起老唐就眼圈发红。他说:“老唐从一个不熟悉法律的转业干部到一个办案能手,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就在老唐去世的前一个星期天,他还到办公室找我讨论一个案子。”
“在工作上唐汉华就是一部停不下来的机器,他把对人民的感情体现在对工作的无限热情上。”原东区法院院长、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郝维说,“考虑到他身体不好,组织上曾把他从业务庭调到办公室工作,他什么苦活累活都抢着干。后来又把他调整到案件较少的行政庭,他又主动要求帮助民庭承担一部分民事案件。他是一个不干工作心里不踏实的人。”
病情严重不误工作 铮铮铁骨法官楷模
到过唐汉华家里的人,也许更愿意相信那是一个医生的家。
阳台上堆的几麻袋尚未煎服的各种中草药仍散发着淡淡的药味;柜子里放着的医学书籍里,有唐汉华密密麻麻写下的注解;注射器、针头、未用完的注射液,似乎在见证着一个个同疾病抗争的动人故事。
唐汉华1991年被检查出患有乙型肝炎,1998年转为肝硬化中期,并出现肝腹水,病情不断加重,直至去世。他从不向同事、领导甚至家人说自已的真实病情,那一张张证明他病情的化验单、诊断书都被他藏了起来,直到去世后才被家人发现。
病情严重又不想因住院而耽误工作,生活拮据又想控制病情坚持工作,老唐就自己钻研中医,一有空就上山采药或买回草药煎熬服用。他因经常给同事把脉看病还得了“唐中医”的绰号。老唐自己在家里练习打针,还把大女儿也训练成了“护士”。
唐汉华的同事周代珍说:“老唐多年的军人生涯培养了他坚强的意志,为民办事的成就感是他忘我工作的动力。老唐是个有血有肉也珍爱生命的人,但他尽力延长生命的目的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工作和为民办事。他这种朴实的人生观和工作观是千千万万普通共产党员平凡生活的集中体现,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精神。”
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书记谢道全认为,唐汉华不是孤立的英雄,他所在的东区法院历年来都是省、市审判工作、廉政建设工作的先进集体。唐汉华的“铁人”精神也不是偶然形成的,他是几代攀枝花建设者和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
广大干部群众,人们亲切地称他为钢城“铁法官”。
宁欠账八万 不收礼一分
2002年12月,唐汉华承办了银江镇黄开苏诉其妻离婚一案。黄开苏因车祸致瘫住院后,其妻将肇事方赔偿的4万元赔偿金转移隐藏,拒不支付医疗费用,黄开苏无奈之下起诉离婚并追索4万元赔偿金。
躺在病床上的黄开苏等钱治病救命,但又无法提供被告将赔偿金转移到何处的线索。唐汉华一边安慰黄开苏,一边马不停蹄地投入调查取证工作中。身患严重肝病的唐汉华在10余天中,坐公交车或步行外出,在银行进行逐户查找落实,终于查明了被转移的赔偿金,并立即予以冻结。前后仅17天,此案便顺利审结,当黄开苏手捧唐汉华亲自送上门的4万元救命钱时,老泪纵横。
黄开苏的女儿黄春仙对此感激万分,想尽办法把1000元钱送到了唐汉华处。唐汉华随即将钱交到院办公室,托办公室同志把钱还给了黄春仙,并捎话:“这钱应用在你父亲身上,别耽误了治病。”
原东区人大代表、律师刘长江说,他和老唐接触了近20年,耳闻目睹了老唐的许多感人事迹,从未听说过老唐和案件当事人吃过一次饭,更别说收礼了。他去世后,人们自发前往悼念就是最好的证明。
东区人民法院院长龚建元说,唐汉华在21年的法院工作中,办理过上千件案件,从未出现过一件错案或人情案,几乎年年被评为区法院的先进工作者。1990年,唐汉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老唐从不以案谋私的背后,是生活的清贫和妻子、女儿没有固定工作的现实。临终前,他留给妻子女儿除房子以外的“财产”便是一张张账单,记录着他多年来看病买药、买房所欠下的8万余元债务,他再三叮嘱大女儿:“账慢慢还,不要找单位的麻烦。”
判决未写完 生命已耗尽
唐汉华1950年生于四川仪陇县,1968年到西藏参军,1982年转业到东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3年7月23日因严重肝病病逝。
走进唐汉华的办公室,那张空着的椅子上,仿佛仍能看到他劳碌的身影。那整洁的桌面上,仍放着那份仅写了一半但他再也没有机会写完的判决书。
老唐生前所在的行政庭庭长周代珍说:“老唐1998年从办公室调到行政庭工作后,又当审判员又当书记员,我们两个人一年要办100多件除刑事案件外的各类案子,从无积案、错案。他病逝前半个月,还办结了10件案子,最后一份判决未写完,他就走了。”
“老唐是无私奉献的典范。”同事们交口称赞。东区法院审判员姚东说起老唐就眼圈发红。他说:“老唐从一个不熟悉法律的转业干部到一个办案能手,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就在老唐去世的前一个星期天,他还到办公室找我讨论一个案子。”
“在工作上唐汉华就是一部停不下来的机器,他把对人民的感情体现在对工作的无限热情上。”原东区法院院长、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郝维说,“考虑到他身体不好,组织上曾把他从业务庭调到办公室工作,他什么苦活累活都抢着干。后来又把他调整到案件较少的行政庭,他又主动要求帮助民庭承担一部分民事案件。他是一个不干工作心里不踏实的人。”
病情严重不误工作 铮铮铁骨法官楷模
到过唐汉华家里的人,也许更愿意相信那是一个医生的家。
阳台上堆的几麻袋尚未煎服的各种中草药仍散发着淡淡的药味;柜子里放着的医学书籍里,有唐汉华密密麻麻写下的注解;注射器、针头、未用完的注射液,似乎在见证着一个个同疾病抗争的动人故事。
唐汉华1991年被检查出患有乙型肝炎,1998年转为肝硬化中期,并出现肝腹水,病情不断加重,直至去世。他从不向同事、领导甚至家人说自已的真实病情,那一张张证明他病情的化验单、诊断书都被他藏了起来,直到去世后才被家人发现。
病情严重又不想因住院而耽误工作,生活拮据又想控制病情坚持工作,老唐就自己钻研中医,一有空就上山采药或买回草药煎熬服用。他因经常给同事把脉看病还得了“唐中医”的绰号。老唐自己在家里练习打针,还把大女儿也训练成了“护士”。
唐汉华的同事周代珍说:“老唐多年的军人生涯培养了他坚强的意志,为民办事的成就感是他忘我工作的动力。老唐是个有血有肉也珍爱生命的人,但他尽力延长生命的目的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工作和为民办事。他这种朴实的人生观和工作观是千千万万普通共产党员平凡生活的集中体现,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精神。”
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书记谢道全认为,唐汉华不是孤立的英雄,他所在的东区法院历年来都是省、市审判工作、廉政建设工作的先进集体。唐汉华的“铁人”精神也不是偶然形成的,他是几代攀枝花建设者和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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