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五项举措解民忧
2004-01-13 16:19:45 | 来源:河南法院网 | 作者:马程远 师俊杰 张连中
  为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司法为民,河南省新郑法院采取得力措施,努力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和诉累,真正做到了“只给群众行方便,不给群众增负担”。此举受到有关领导及人民群众的称赞,群众高兴地说:“如今到法院打官司,心服口服处处服,省钱省力又省心。”该院是从以下五个方面珍重民心、善解民忧的:

  一是制定了“法官行为规范一百条”。该规范要求该院干警严禁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办案;严禁在案件未执结之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执行费;严禁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吃喝拿卡要”;对违反“三项禁令”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今年6月份,因一名法官替当事人说情,该院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是采取“限期结案、专人督办、流程管理、奖惩兑现”等方法,多管齐下整治低效率、减轻诉累。此项措施是针对那些办案效率不高的法官拖延办案,致使当事人多头耗损,疲于奔命的情况而采取的。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的4015件案件,无一件超审限,且有60%的案件提前结案。

  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让那些确有冤屈但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也能打得起打得赢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共为192件案件办理了减缓免手续,总额达84.84万元,其中为困难群众缓交71.56万元,减交2740元,免交13.01万元,占全年诉讼费收入的近三分之一。这项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有理无钱、告状无门的困难,被当地群众高兴地称之为:“法院大门为民开,有理无钱请进来。”

  四是发放便民服务监督卡。卡上有每个庭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及院长、庭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如果哪位干警在工作中出现不廉洁行为,当事人可直接拨打监察室电话进行举报。

  五是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地改革审判机制,创新审判方式,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对事实清楚的小额钱债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做到一次开庭,一次结案;对地处偏远的农村、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登门送达,登门传唤;对复杂疑难案件,也删繁就简,尽量减少开庭的时间和次数,做到能当庭宣判的,决不重复开庭,能当庭结案的,决不拖到第二天。今年来,该院当庭宣判率一直保持在31%以上,一次开庭宣判率一直保持在89%以上。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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