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院: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2003-12-31 13:58: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文忠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和“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了“超审限、超执限和积案清理活动”及多种形式的“执行会战”、“集中执行”等活动。同时改革了执行收费办法,改先收费后执行为先执行后收费。5月份以来,中院执结了3起千万元以上的大案,组织了“执行兑现大会”,兑现金额达4700万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03年受理、执结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6%和10.5%;截止11月中旬,已经彻底消灭了超审限、超执限案件,从而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有力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为滨州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了招商引资的顺利开展。

  围绕地方党委关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总体部署,滨州中院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服务工作。相继出台了《服务招商引资十项承诺》、《关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服务的意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台了《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若干规定》,推出了25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52余万元。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坚持做到严之有理、严之有据、严之有序,规范庭审运作,依法及时审结了40余起重大刑事案件,召开各类宣判大会20余场次,对16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判处了死刑,有效地扼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民事审判注重对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针对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多,敏感性强的特点,周密组织规划,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精心审理,100余起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均未发生任何不良影响。

  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克服了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2389件,已审结、执结2308件,同比分别增长了8.3%和21.4%,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个百分点,并呈逐月下降趋势,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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