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法院:司法大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2003-11-13 14:33:14
     中国法院网讯 (何云久)  6月以来,西藏全区各级法院集中开展了一次“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认真开展了案件清理检查工作,全面查找审判人员在执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提高广大法官的思想认识,西藏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必须结合自身各项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统一广大法官的思想认识,极大地调动了全体法官积极参与司法大检查的热忱。在学习中,每个干警都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普遍受到了一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法官一致表示,要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和法院其它工作实际,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新时期司法工作指导思想,力争在思想建设和工作实践两个方面都取得新的成效。

  在开展案件清理检查工作方面,全区各级法院对照司法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对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10日办理的17642件各类案件全部进行了自查。对7800件各类案件进行了重点检查,写出了个案自查报告,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了原因,真正做到了“一案一查一报”。8月11日至8月19日,高级法院还派出四个工作组,对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四个中院和部分县法院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了部分案件,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司法大检查的全面开展。

  通过大检查,西藏高院发现了少数法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少数案件在案件质量、审判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错字、漏字等现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同时在全区法院也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办理区内影响较大的“3.14”、“12.02”案、芒康县宗西乡状告芒康县人民政府侵权纠纷案,付万旺、余作绒与西藏赛康实业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等案件中,做到了快审快结,有力地打击了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活动,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得到了区党委的充分肯定。拉萨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内部自定“小审限”,法官们加班加点办理案件,想方设法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了3年来案件结案率都达到100%,充分体现了审判活动中为民、便民、利民的思想。

  在规章制度方面,按照“废、改、并、立”的要求,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以前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认真梳理,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高院机关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废除《医药费报销管理规定》等13项制度,修改和完善了《党组工作规章》等31项规章制度,新建立了《机关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民商事案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12项制度。

  通过这次司法大检查,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已在西藏全区法院形成。广大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就是要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要高度负责地依法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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