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狠抓队伍建设 履行法律职责
2003-08-26 11:22:10
江西省高院院长康为民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张博) 8月25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狠抓队伍建设,履行法律职责》的发言。 康为民在发言中谈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司法工作包括审判工作的根本指南。人民法院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体现和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审判事业的全面发展。 江西省各级法院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诉讼难、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并逐步杜绝超审限案件,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执行好各类案件。省高院要求每一名法院领导干部、每一名法官都要有大局观。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围绕“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大立案”工作格局,完善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取消了预收案件执行费的做法,在审判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省法院提出了“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密监督、严厉查处”的工作原则。此外,省高院还派出了督查组,通过“一听、二查、三走访”,对全省12个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司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各中级法院也组织了辖区内的交叉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司法大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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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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