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找准司法为民切入点
2003-08-26 17:52:26
陕西省高院院长赵郭海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张博) 8月25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找准司法为民切入点》的发言。 赵郭海在发言中谈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法院来说,关键是要解决好司法“亲民、利民、为民”的问题。 为此,陕西法院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大力推广各种便民、利民措施。认真总结推广当事人来法院的首问责任制、接待上访群众的主审法官首办责任制、假日法庭等群众反映比较好的做法。在基层法院,把审判场所向方便群众诉讼的地方延伸。对群众的告状、申诉,能立案的尽快立案,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尽快审结,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体现人文关怀。在推广司法为民方面,全省法院严肃执法,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特别要审理好对社会稳定、对陕西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对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真正达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努力营造公开、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陕西法院力求做到每审判一起案件,必须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要克服就案办案的现象。尤其是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对一些当事人长期申诉、缠诉的案件,通过法院做工作解决不了的,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组织做好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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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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