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司法公正
2003-08-26 17:27:45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启楣讲话
     中国法院网讯 (张博) 8月25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启楣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发言。 张启楣在发言中说,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是浙江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省法院将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与“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密切结合,与司法大检查和机关作风建设密切结合,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力求学习内容上有新拓展,在学习方法上有新措施,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有新成效。 为此,浙江法院树立了立院为公,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每一个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都要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代表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998年以来,浙江各级法院普遍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平息了一批缠诉案件,又直接听取了来访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不少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提高公正与效率,浙江法院在优化外部执法环境根本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要求院领导亲自办案,并切实负起监督指导职责,把好案件质量关,对于死刑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过审委会讨论;注重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克服轻视调解工作、弱化调解功能的倾向;继续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并推广申诉案件立案听证、执行听证等做法,以公开保公正;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缩短非审限用时。在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全面实施“岗双责”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在队伍建设中的责任。同时加强外部监督机制,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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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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